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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

    《山海经》中国北方的地理博物志,最早记载妖怪的文献。《楚辞》南方民族的卜筮祭文。如果地上出现违反正常状态的事物,就命名为“妖”。如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即为人妖。《左传?宣公十五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东西老旧了会变化成精。许慎《说文解字》:“魅,老精物也。”王充《论衡》:“物之老者,其精为人。”晋代史官干宝所著《搜神记》始有更明确的定义。《搜神记》卷六:“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

    “妖”,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指反常怪异的事物和现象,这是妖的最初含义。《说文解字》释之为:“地反物也,从示,和神同类。”《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反物,指群物失去本来的常性。《左传·庄公十四年》:“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这里的妖不一定有一个精灵的实体,如“服妖”不是指衣服成了精,而是在对人们的衣服装饰有着严格规定的古代,人们穿了奇装异服,乱了礼制,含有贬义。

    二是指各种自然物变成的精怪,此意义上的妖一般都有一个原形物作为实体,如狐妖、蛇妖等。

    “怪”,《说文解字》释为“异也”,指自然界奇异怪诞的事或物。庄子说“人妖物孽曰怪”。妖和怪的初义相近,所以人们常将二者合称“妖怪”,指怪异、反常的事物与现象。古代人们往往把妖怪的出现看成是可怕的灾祸将要发生的前兆,以为是上天对人们的警示。《孔丛子·执节》曰:“若中山之谷,妖怪之事,非所谓天祥也。”《汉书·循吏传·龚遂》曰:“久之,宫中数有妖怪,王以问遂,遂以为有大忧,宫室将空。”

    “精”,古人认为天地间万物皆秉精气而生。《周易·系辞上》:“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唐代孔颖达疏:“云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古人认为年深日久的动植物及器物能够获得天地阴阳之气而成为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精灵,人们称之为精。汉代王充在《论衡·订鬼篇第六十五》中说:“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晋代神仙家葛洪的《抱朴子》言:“万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托人形。”人以外的事物获得灵魂、神力而能兴妖作怪,就是精怪。它也总是被看作反常的、不同于正神的、常给人们带来灾祸的精灵。它有一个固定的自然物或器物为原形,是一个由物幻化而成的精灵。

    精有时又称之为“物”或“魅”。司马迁曰:“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这里的物指的就是由动物、植物或器物变成的物怪或怪物。《说文解字》九上鬼部:“魅,老物精也。”

    精也是指反常怪异的事物,也总是给人们带来灾祸,与妖、怪的意义相近,所以人们也常合称精怪、妖精。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八记有:“明日视之,乃老狐也。自是亭舍更无妖怪。”这里的妖怪就是狐变成的精灵。干宝又在《搜神记》卷六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就是说妖怪是各种天地精气幻化而成的事物。

    “魔”,梵文“魔罗”的略称,古译经论多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时,以其为能恼人者,遂改作“魔”。佛教把一切扰乱身心、破坏行善者和一切妨碍修行的心理活动均称作“魔”。《大智度论》卷五:“问曰:‘何以名魔?’答曰:‘夺慧命、坏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在印度古代神话和宗教中,世界有多层天宇,第六天宇的统治者是魔王波旬。他和他手下的魔将臣民常到下界捣乱、干坏事,所以被视作邪恶的代表,称为恶魔。唯一的区别就是中国的妖不一定害人。

    由于印度的“魔”与中国本土的“妖怪”都是邪恶的,是作为人类的异己力量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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