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准备,前队刚刚被打乱,后队更多的重步兵就涌了上来,他们才是冲阵的主力!
“土狗!”
一八二旅的旅旗下,张延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小声骂了一句谁也听不懂的话。
刚才那个机会实在太好了,如果换成当初的恭义营、崇阳营这种王牌部队,肯定会趁机发起反击,一举把敌人的这次进攻打下去,但是一八二旅没有那个本事,他也不敢轻易下令出击,只能缩在工事里被动防守……一个大好的机会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张延世却只能干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把自己的手下都骂了进去,骂完之后却有些后悔。和恭义营相比,一八二旅当然只能算土狗,碰到如同老虎野猪一样的八旗兵精锐,能打成这样其实已经不错了。
清军后阵,尼满的神情也异常紧张。
天色已到黄昏,时间不多了,这一次进攻必须击溃楚军,为了节约时间,他不惜派宝贵的重步兵发起强攻,如果还是铩羽而归的话,那就真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蚀一袋子米!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一八二旅有时候表现的很笨拙,有时候又表现的很顽强,每每出乎尼满的意料,就像武林高手碰到了王八拳,对方总不按套路来,反而搞了个手忙脚乱。
从追上一八二旅开始,尼满就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心理预期,一开始,打算以伤亡五十人左右的代价消灭对方,后来增加到一百人,二百人……现在伤亡人数已经超过二百,最惨烈的战斗还没有开始,尼满又把上限调到四百。四百是他能够忍受的最高伤亡了,虽然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说法,但为了消灭一千多人的明军步兵,却损失七八百的八旗骑兵。说到哪里都是个天大的笑话。
这一次的进攻必须成功,否则的话。四百人的伤亡上限就打不住了。
清军重步兵如狼似虎,冲向楚军的环形工事。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满身鲜血的独臂清将,他刚才被炮弹撕断了一条胳膊,换做普通人早就昏厥倒地,失去战斗力,可是这个清将却极为勇悍,胡乱把断臂处包扎一下,就单手提刀率先冲锋。断臂,鲜血,闪亮的刀光。咬牙,切齿,狰狞的脸上汗水淋漓,此刻这员清将就像战神下凡一般,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杀气,丁宗望远远的和他眼神一对,心里感到猛的一寒,后背上的寒毛陡然立了起来。
“去你妈的!”从旁边士兵的手里,丁宗望劈手夺过一支鸟铳。熟极而流的检查一遍枪支状态,猛然两手端起枪,放平指向那员清将。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丁宗望感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消灭它。而不是惊慌恐惧。
“砰!”
枪声响,清将倒。
战场不是戏台,扮相凶的。未必真的实力强,那个清将身受重伤。不老老实实地下去治伤,却耍勇斗狠继续战斗。身上的铠甲也都破了,被丁宗望一枪击倒。
但除了丁宗望这一枪外,其他楚军火枪兵已经退到了后排,命中率和杀伤力都大幅降低,清军重步兵除了身披重甲之外,因为虎牙刀、大刀和倭刀可以单手使用,另一只手多半还拿着盾牌,伤亡并不大,几个呼吸之间,已经冲到了楚军工事的前面。
短兵相接!
一冲而破!
眼看清军向这一段工事发起进攻,楚军有意加强了防守兵力的厚度,但是清军重步兵集团冲锋的冲击力太强,单薄的工事没有太大的阻挡作用,被他们轻易的冲进阵中,双方展开激战。
吃一堑,长一智,楚军的长枪兵这次得到教训,虽然被清军重步兵冲进阵中,也没有轻易上前补位,而是稳稳守住自己的阵型,刀盾兵在前面顶着,长枪兵在后面不断攒刺,比刚才的战斗表现强了许多……但是清军重步兵的装备好,素质高,有很多上过战场的老兵,在肉搏战中明显占上风,一步步的向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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