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这些是?”小僵看着桌上一盘盘的血豆腐,血肠,弱弱的问道。
“这是你们的最爱呀。”刘英楠笑呵呵道。
百十号金发碧眼的吸血鬼,齐刷刷的瞪着小僵,各个都是愁眉苦脸,不敢下口,小僵为难的搓着手道:“这写都是血制成的没错,但这些都是猪血。”
“猪血怎么了?你们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挑食吗?这可不是好习惯哟。”刘英楠谆谆教诲道:“做人嘛,最重要是懂得变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做出己身的改变。要敢于尝试,勇于接受新鲜事物吗,想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想想第一个喝牛奶的人,想想第一个爆菊花的人,这些都是有大勇气,大智慧,具备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有创新才能有进步嘛!”
刘英楠好像大会发言的领导,说的小僵一愣一愣的,其他那些人都以小僵马首是瞻,也知道刘英楠在小僵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他们也不敢忤逆。
就这样,一群在西方传说中,凶残恐怖,嗜血如命的吸血鬼,在刘英楠的带领下,闷头狂吃起了血豆腐,这也算改变了一个种族。
尽管这些人认为自己的高贵的生物,数千年来又养成了高高在上的习惯,看起来每一个都是贵族,心不甘情不愿的吃着血豆腐,但是几块血豆腐下肚,他们的神情变了,忽然变得狂热起来,仿佛遇到了人间美味。
血豆腐鲜嫩柔滑,本来就是上佳的食物,对于这些吸血鬼来说更是美味,因为从小僵开始,平日里都谨遵主人当年的吩咐,只能吸食死人的血液,可是人死后,心脏停止了跳动,全身的血液都不再流动。这感觉就像再从一潭死水中取水喝。
而血豆腐呢,都是在宰杀牲畜的同时,将新鲜的血液接到盆中,绝对是新鲜的血液,相比之下,这更像是流动的清泉。
这群吸血鬼当真是不尝不知道,一尝忘不掉啊。一群洋人狼吞虎咽,基本都不会用筷子,直接用手抓,除了猪血豆腐之外,还有鸭血肠,羊血汤,鸡血羹,都是在宰杀的第一时间流出的鲜血,这些吸血鬼是第一次尝到鲜,狼吞虎咽,风度全无。
凌云开始觉得很恶心,但尝一块之后,顿时震惊不已,也跟着吸血鬼一样大口朵颐起来,从她的吃相侧面反映了,其实在人类的骨子里,也有嗜血的天性,所以每年才会有那么多物种灭绝,刘英楠一边吃着赠送的牛鞭,一边无耻的叨咕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大家因为血豆腐逐渐熟悉起来,凌云担当起了公关的任务,渐渐和这些世界级的商业巨头建立起了联系,刘英楠趁机想多了解一些‘主人’的情况,只可惜,小僵知道的也并不多。只知道主人是一个风度翩翩,目空一切的奇男子,什么天地人神鬼他全都不放在眼里,一心只在追求‘生’!
尽管刘英楠只听小僵讲述,而且多少有些因为崇拜而夸张,但刘英楠还是心生向往,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霸气,可以蔑视天地人神鬼呢?他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想归想他却没有过多纠结,他心中有个莫名的感觉,感觉这件事情早晚会有一天真相大白,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此自己冥思苦想,还不如顺其自然。
就像凌云这样,抓住每个机会为了事业拼搏,而刘英楠的人生观是抓住不浪费每一个享受生活的机会,难得今天带了这么多有钱人来,还不吃腰子吃个过瘾。
凌云果然有超强的经商头脑和天赋,这么短的时间内,立刻做出了讨好商业巨头们的办法,那就是在他们每人吃掉一半血豆腐之后,立刻找到了店主蚊子兄弟,以重金买下了他们的店铺以及他们两兄弟本人,礼聘他们为特定厨师,专门负责制作各色血制品,薪水比他们经营这个饭店高出很多倍。
蚊子兄弟当然满口答应,而凌云更是摇身一变,从公关,变成了主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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