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緤在服侍刘邦的时候很细心,事事要追求一个标准,事事要达到他心目中的理想的高度,这是他获得刘邦信赖的法宝。
在领兵作战之后,周緤也没有忘了这份让他飞黄腾达的长处,昔日在蓝田关镇守时,刘邦每二天都能从栈道飞马获悉周緤的奏报,虽然有臣下对周緤大拍马屁的做法提出过异议,不过,刘邦对此显然不以为然。
周緤是个好同志。
能够时时汇报思想,让心底下对属下不放心的刘邦安心,这样的人不重用,还重用哪一个?在成为十七路诸侯王之后,刘邦麾下有十余万大军,数员战将,对人才方面的渴求已经弱了不少,对忠诚度方面的要求,则上升到了重要的位置。
周緤睡得很晚。
给刘邦这样心思慎密的上司看的报告,自然不能简单的随便几句,必须详细的将沿途发生的一些重要情况给一一罗列出来,以供上司决策参考。
在忠诚与能力的选择上,周緤的选择永远是前者。
寒冬的野外,彻骨的冷,西风吹过让人的四肢都变得麻木起来,在帐外巡营的汉军士兵好不容易挨到中军帐中灯火熄灭,便再也顾不得其他,忙不迭的混到帐篷的一角,在避风的角落里打盹歇息了。
跟着一个时时刻刻追求完美标准的领导,其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人,从来都不是全能的,而事事都要抢一个前头,结果就是把下面的人累死,这或许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典故另一个由来。
郑达揉了揉有些发花的眼睛,没有错,前面的汉军驻地里,巡逻的士卒已经有一刻钟不曾出现了,这是个好消息。
“来人,快报于校尉,袭营时机成熟了。”郑达低喝一声,眸中厉芒一闪,这一刻,他仿佛又象是回到了棘原漳水边的那个时候。
说罢,郑达当先一跃而起,朝着汉军营地急奔了过去,在他身后,一百多个汉子喘着粗气,持着明晃晃的利刃紧紧跟随。在他们的后方,接到回报的韩信已经快速的集合起了全部的死士。
这一夜,将成为这些死士此生最难忘的一夜。
“吱呀!”
郑达冲进汉营,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巡哨的汉卒在睡梦中被郑达等人结果了性命,一直到临过中军附近时,终于有起夜的汉卒发现了异常。
“敌袭!”
惊慌叫喊声中,韩信领着千余死士如虎入狼群一般,与韩信麾下这些出生入死的老卒相比,周緤手底下的这三千汉卒基本上是属于没打过什么硬仗的新兵蛋子,仅仅几个来回,就被人数少得多的死士杀得狼狈逃窜。
“放火!”韩信大喝道。
冲入汉营,行不多远,眼前即是周緤引以为豪的粮秣堆放地点,大喜过望之下,韩信也不恋战,即令韩四等人点火焚粮。
火光冲天。
在西北劲风的吹拂下,本来只是一小块地方被烧着的粮秣堆很快的就整个的灼烧起来,周緤作茧自缚,要是他偷懒一点分散摆放的话,韩信这一把火也不能一下子烧了上万人的粮秣辎重。
“完了,什么都完了?”周緤喃喃自语,只穿着一身小衣的他,刚刚被侍从推醒,等到起身一看,却是发现营中一阵大乱。
“周侯,是楚人,楚人来袭营?”一名汉军军侯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冲着周緤大叫起来。
楚人。
不是说龙且的部队已经溃散了吗?
怎么还会有楚军,难不成是雍王章邯的部队,章邯的手底下,除了新募的士兵外,倒确实有那么千余的楚卒。
“一定是章邯那贼子看到汉王占了咸阳,吞了他的好处,心里不忿。”周緤紧盯着火光中隐隐出现的穿着红袄的身影,几乎是在片刻之间,就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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