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年,6月1日。
日子简直糟透了,出版商又在催我交稿,但是现在每当我拿起笔,脑海中就会闪过那几个名字。
奈特·弥托黛拉,伯提·霍特还有玛德兰·马丁,他们都是因我而死。
我现在不敢写任何东西,真是讽刺,作为一个作家,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写在笔记上的东西竟然会成为现实。
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5月初还是5月中?
只是随意的写了一个名字,我从未想到这个名字竟然有一天会出现在现实中的报纸上,而发生在这个孩子身上的悲惨遭遇,和我书里的记录一模一样。
也许只是个巧合,我只能安慰自己。
但古怪的梦境越来越多了,很多时候我总会没有意识的拿起笔,等回过神时,日记上已经写上了大大的一段。
他们通常没有名字,只是简单的一个场景,一句话,很多事情也没办法证明真假,直到有一天我的日记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
太可怕了。
这只是我的一个噩梦,还是真实会发生的未来?
我不知道,但他是我的朋友,我不允许这样的悲剧在他身上发生。
驾车出城。
可我赶到那里的时候,浓烟还是吞没了谷仓,那是从未有过的大火,蔓延到周围的农田里,12个没有来得及跑出来的人,无一幸免。
我没去看医生的报告,但我知道他死于窒息而不是火烧,因为我的日记里就是这样描述的。
这是一种恶魔的诅咒吗?
这支来自南方群岛的古怪钢笔,还是书桌上包裹着灰色山羊皮的日记本?
不,都不是。
更换了十几支钢笔,扔掉了厚厚的一摞日记本,我终于确信,是我自己出了问题。
我现在不敢看任何报纸,甚至在休息的时候会让女仆强行把我绑在床上,但不可遏制,幻觉依然伴随始终。
终于,我在一次熟睡中拿起了笔,写下了一个有几分陌生的熟悉名字。
劳伦斯斯金德。
他是谁?
是的,我想起来了,是10年前去姑妈乡下的庄园度假的时候意外认识的一个男孩,他那时和我一个年纪,十七八岁的样子。
腼腆而又英俊。
对了,还有一个人,路易斯,他的哥哥。
一个沉稳充满古怪魅力的年轻人。
很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从未想起过他?
明明在我的记忆里,路易斯是那么的出色,特别,让人一见难忘。
可在我想起劳伦斯以前,这个人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海岸东边的灯塔里,奥妮拉塔雷斯和斯金德先生找到了一封写给自己的信。”
看着笔记上的字迹,恐惧让我无法呼吸,这是第一次,我书写的文字里出现了自己的名字。
斯金德,我必须找到他们兄弟二人。
买了一些吃的东西,西格蒙重新回到了他们在利亚姆城的老房子,下午时分阳光正好,虽然天气有几分炎热,可远远的西格蒙便看到劳伦斯在房门前忙碌的身影。
这栋房子不大,楼下是简陋的客厅和厨房,上面只能勉强挤出两个房间,门上的油漆都剥落了,西格蒙回去的时候,劳伦斯正拿着刷子在上面涂涂抹抹。
离开利亚姆城去看望特蕾莎,回来之后,劳伦斯的情绪看起来好了很多,两人寒暄了几句,放好东西,西格蒙便挽起袖子,帮劳伦斯一起刷油漆。
一直忙碌到傍晚,劳伦斯才回到厨房,准备晚餐。洗漱干净,西格蒙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感受到了久违的平静。
这就是没有超凡介入的普通生活。
这里算是利亚姆城的下城区,房屋一栋挨着一栋,太阳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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