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8 章(修)(第1/3页)  晚庭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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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冷灯残,外院一切都静了下来。

    梁霄坐在烛灯已灭的望春阁里,两手交握撑在头顶。

    他这一生都是顺遂的。

    出生勋贵之家,一落地就被请封为世子。生了一张出色的容貌,一向很能讨得他人喜欢。战场上历练三年多,给世人留下个能吃苦的好印象,得了实职,在朝中有脸面,比之那些早被投闲置散只懂饮酒作乐的世家子弟,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他这一生,一直顺风顺水。

    可回京后,一切与他想象的都不一样。

    他不过是瞧不得弱女子受苦,机缘巧合下救了安氏,只源于一点点善念,才酿成了今天这样的苦果。

    那三年多,大漠荒烟,衾枕凄凉,安氏无辜可人,艳媚无双,有她相伴,那无聊的日子才算有些滋味。

    一开始他尚是清醒的,随军大夫是他老相识,弄些避子汤不是难事。一来不愿孤床冷枕下去,安氏若有了身孕,就不宜再宿在营中。二来她一直假作男装,扮成亲随伴在他身侧,若是肚子大起来,怕是难以掩人耳目。三来……他对明筝还是有感情的,明筝无子,若伺候的人先有了,以她的骄傲,一定会觉得难受极了。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偏偏在即将离开西边时出了岔子,当初虏获过安氏的那个西夷人竟然偷袭了他所在的小队,千钧一发之际,安氏扑出来救了他。

    她睡在前行的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两日,他们在荒芜的原野上迷失了方向,等待救援到几乎绝望的那个晚上,放佛也像今日这般,月色如银,霜染遍地,他还记得安氏苍白如纸的脸,记得她高烧不退捏住他衣角说着胡话,他记得她用家乡话一遍遍喊他的名字,哀求他不要把自己丢下。

    半昏半醒间,她流着泪说出最后的心愿。

    她想与他成婚,风风光光做他的女人。她说如果有下辈子,她一定要比任何人都更先遇到他。

    当时什么礼法规矩,尊卑身份都顾不上了。

    他体会到自己从没感受过的,那般浓烈的爱。

    明筝像冰,坚硬而疏冷。他时常在她那碰壁,被她冷冰冰的态度冻的彻骨发寒。

    可安如雪像一泓温泉水,温暖熨贴着他的心,让他时时刻刻感知到自己是被需要的。她更像一株无根的蔓藤,想要活下去,只能紧紧依附着他。

    死别在前,什么都不重要了。

    她高烧不退,昏沉闭着眼睛,深秋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荒野上,风沙拂过荒芜贫瘠的大地,狂风吹乱她脚踝上挂着的铜铃,失去节奏的叮叮铃响仿佛昭示着某种不祥。他怕她睡去就再也无法醒来,用尽一切办法让她坚持着。

    枯草划破脸颊和手臂上的肌肤,可他一时也顾不得了。他只知道这世上最爱自己的女人,生命正在极速的流逝。

    他扯开她破碎染血的布衣,流着泪唤着她的乳名不顾一切地吻她抱她,他要她活着,他要她陪他一起穿过这片荒芜,同享这一生荣辱。

    他记得抬眼望见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是怎样橙红炽烈。

    他记得她滚烫肌肤的温度。记得每一个呼吸每一声哭泣,记得每一处大大小小的伤痕。

    好在,她活下来了。

    他是如何狂喜且珍惜的与她欢度每一个黑夜白天。她将与腹中那个贪婪生长着的骨肉一并,留在身畔并将与他共度余生。

    其实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一时贪恋云尤雨殢失了理智。

    在回京路上诊出两个月的喜脉时,他心里的担忧实则比喜悦更多。

    他还年轻,无数大好光阴等他去度,还远远没到渴盼子嗣的时候。这个孩子来得稍早了些,若在回京后名分定下或是其他任何更合适的时机,都远比班师回朝的路上得来更令人欣喜。

    果然,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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