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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是飞虹城境内,除了主城廓之外最大的一处聚居点。由于地处咽喉要道,所以也拥有繁华的集市,每天都有很多人从这里经过。但在此处集市交易者绝大多数并非商人,基本上都是当地与附近的民众。

    田逍就经常挑着两筐鸡蛋跑到这里来卖,为族人换取所需的布匹、盐之类的物资。挑东西时候,他就没有今天走得这么快了,在路上需要整整一天,中午还要停下来休息吃点干粮,第二天做完交易、第三天再挑着筐回去,来回总计三天两夜。

    在这个年代,很多地方并没有所谓的客栈,很多村寨的居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客栈。行人路过村寨基本都是找人家投宿,有时也会拿一些东西做为答谢。普通的村寨平时路过的外人并不多,很多人家一般都会乐意接待,往往并不要求什么答谢,这只是给远行者的帮助。

    可是双流寨这个地方情况比较特殊,平时路过的人很多,路边的人家也不方便每天都留宿外人。所以当地的族长和几位长老商议,在集市旁边修建了驿站,就供来卖鸡蛋的田逍这类人夜间留宿。

    驿站就是几间大房子,每间屋中都沿着墙角铺着木板和干草,能容不少人凑合一觉,外面还带着一个大院子,院中能生火做饭。田逍和虎娃当天就在驿站中过夜,田逍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地方太杂乱、条件也太简陋,委屈了这位尊贵的小先生。

    但虎娃倒是没什么好在乎的,他只是感到很好奇。而在驿站中投宿的其他人对虎娃也很好奇,这个眉清目秀、白白净净的少年,在初冬竟然还穿着这么单薄的葛布衣裳。有人主动扔过来一块破旧的大毛毡,借给虎娃裹在身上御寒,并提醒他夜里小心别冻着。

    毛毡并非皮料,是用动物身上软而长的绒毛编织而成,比布料厚得多而且很保暖。这块毛毡已经很旧了,上面破了好几个洞,布满污垢和油渍的痕迹,如今应该是用来包裹货物的,带着一些形容不出的怪味、反正不是很好闻,但裹在身上确实很暖和。

    虎娃本不需要,但心中十分感激,他坐在墙角旁的草堆里,将这块毛毡顺手披在了身上,莫名又想起了在花海村的柴草房里过夜的时光。

    当虎娃第二天起身后、将毛毡还给对方时,那人有些愕然地发现,这块破旧的毛毡已经变得干干净净,虽然上面还有油污留下的痕迹,但那只是痕迹已非油污;再用手摸一摸、扯一扯,竟感觉更加轻柔舒适,并且质地坚韧了不少。

    可以说虎娃很无聊,一位炼成了菁华诀又掌握了炼器之功的修士,比如山爷,就擅长做这种事,而虎娃更擅长。但换成别的人,谁也不会把神通法力浪费在一块破旧的毛毡上,哪怕施展再高深的神通手段,它也还是一块破毛毡。

    主动借给虎娃毛毡者,是一位很威武的壮士,他脚穿厚底麻鞋,身上披着毡布衣服,年纪二十多岁,身材健硕,人显得非常有精神。他接过毛毡后有点发愣,无形中的直觉感应,此物就与昨夜借给这少年时不太一样,但怎么看还是自己那条毛毡,仍然是该破的地方破、该旧还是旧。

    田逍已经在外面的屋檐下生火,取出随身带的食物准备做早饭,那少年就坐在一旁,身边还坐着一条狗,看神情竟也像是在等着开饭。见这汉子站在门口发愣,田逍便笑着招呼道:“这位壮士,昨天夜里多谢你了!如果不着急赶路,就过来一起吃点东西吧。”

    那汉子看了看手里的破毛毡,又看了看坐在屋檐下的虎娃,总感觉自己一觉醒来,这个世界仿佛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他很客气的答道:“不过是一块包袱皮,借给你家孩子披一晚上,又何必这么客气呢?”

    田逍又笑道:“这位小先生可不是我家孩子,他来自别处,小小年纪已经是一位共工大人。……只不过是一点吃食,壮士又何必客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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