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瓷与唐风对视,也不移开目光,反而是笑嘻嘻地说道:“小屁孩儿,你将苦峰后山当做洞府,是不是太简陋了?”
唐风身子一翻,便将宋青瓷整个压在了身下,笑道:“那不如和我回凉荒王府,那总算不得简陋?”
宋青瓷撇了撇嘴,灵活地摆脱了唐风的禁锢,笑意盈盈地说道:“还是太简陋了。”
说罢,她就像一个精灵,在夜空下旋转跳跃。
这是一支很简单的舞,但由宋青瓷跳出,却是格外的赏心悦目,让人忍不住地迷醉其中。
“这支舞”
到了后来,唐风轻咦了一声,宋青瓷被金色光晕笼罩,身若琉璃,好似要羽化飞仙一般。
并且,他脑海中有关这支舞的记忆在逐渐模糊,居然留不住。
这不可能是宋青瓷的原因,那么便只可能是这支舞的问题了。
“今夜为君舞,愿君长相忆。”
舞停,宋青瓷款款而立,好看的眸子中带着些些伤感。
她怎么不想和唐风去往凉荒呢?非是不愿,实是不能!
“小屁孩儿,有空的话,来看看我吧。”
最后,她收起忧伤,精致的脸上又挂起了俏皮的笑容,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对唐风挥手。
唐风皱眉,身形若闪电,想要抓住宋青瓷,但却扑了一个空。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解,宋青瓷虽然有修为,但速度不可能这么快的。
次日清晨,唐风找到慕星,想要再见见宋青瓷,但是被婉拒了。
“小风,启程吧。”
唐疏影站在唐风身边,拍了拍唐风的肩头。
“嗯,姐,我们回家。”唐风笑道。
从天玄门到凉荒,算是横跨了云秦帝国南北,即便是有着异兽代步,也足足花去了唐风半月时间。
进入凉荒境内,空气似乎都突兀地起了变化,一种极为刺激的酒味丝丝飘荡。
“顺天新丰,凉荒垆边,却不知道那家伙怎么样了。”
嗅着这酒香,唐风不由的想起黄粤黄靖节,这个在顺天城名气极大的读书人,因为一个女子而选择了化作江湖游侠儿,令他颇感唏嘘。
就在这时,有兵马长嘶,这一条街道都为之颤动起来。
一营骑兵,身穿黑色玄甲,马套森森铁铠,无形中便散发出一股子铁血杀伐的气息。
第十三重骑军,风波营。
骑兵前方,有一男子手握马缰,背上猩红披风高高扬起,极为浓厚的眉毛斜斜下压,颇有一种不怒而威之感。
见到此人,唐风微微一笑,勒马前行了两步。
“张三哥,好久不见。”
听到唐风的称呼,身披血红披风的男子面色一滞,显然是有些惊讶。
张十三勒住马匹,翻身下马,对着唐风躬身行礼,道:“属下见过世子殿下。”
其声音粗犷,就好似那裹挟了黄沙的风暴,令周遭行人为之侧目。
当然,他们不是惊讶于张十三的大嗓门,而是惊奇于坐在异兽赤龙马上的那个白衣年轻人。
“这是我凉荒的世子殿下!?”
一群人身子微颤,赶忙对着唐风跪拜下来,眼中流转着丝丝真诚的敬意。
唐风对此并不惊讶,他在落阳城的事迹,想来已是让唐天南宣扬了出去,为他造势。
他扶起张十三,又笑着令周围百姓起身,这才问道:“张三哥,你不是掌管破甲军的么,怎的今日率领第十三重骑军来了?”
张十三咧嘴一笑,瞪了一眼身后牵马而立的一百军卒,道:
“义父本是说让我带一对破甲军来接世子,可风波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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