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就更具传奇色彩了。
关于少年大宗师李牧的身世,这些天已经被许多人给拔开了,尤其是与知府李刚三击掌断绝父子关系,离家出走,穷困潦倒之类的事情,这首词就更加契合李牧的身世和心路历程了,越发给这首词增加了艺术性。
虽然其中有一些地方,晦涩难懂,比如这诸葛庐、子云亭两个地名,以及最后那一句孔子,到底是指的什么,如今还难以完全定论,但毫无疑问,因为这首词,李牧的名气,在长安城中更响亮了。
如今,李牧已经被看成是文武双修的奇才了。
据说,短短几日时间里,李牧已经有了不少的崇拜者,尤其是一些贵族名媛,更是将李牧当做是最为甜美诱人的猎物,私下里商量着如何捕猎呢。
郑存剑没有想到,李刚会将这首词,在自己的书房中写出来。
“哈哈,存剑,你也是长安城中的诗词名家,来说说,这首词,如何啊。”李刚面带笑容,看似随意地道。
郑存剑心里咯噔一下,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实际上,这几日以来,他明显地感觉到,这位当初一怒之下三击掌驱逐了李牧的知府大人,似乎对于李牧并无众人想象之中的那种厌恶和憎恨,虽然之前,他曾经派遣自己和储书峰等人,去太白县对付李牧,但恰恰是在那件事之后,知府等人对于这个弃子的态度,似乎是改变了。
说不上是亲近,也说不上是疏远……总之,很难捉摸。
“很符合李公子心境的一首词,自成格局气象,是一首好词。”郑存剑最后只能这么评价,反正外面都是这么说的。
李刚哈哈大笑了起来,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美男子,正处于人生魅力巅峰的年纪,笑起来给人一种君子文雅如玉的感觉,道:“自成格局这四个字,用的还不够,这首词,从那个孽子笔下出来,堪称是绝世了,这是一手言志词啊,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呵呵,这个孽子,自比仙人神龙,说得好听一点,其志高远,说的诛心一点,那就是野心大过天啊。”
郑存剑在心里想了想,这倒也符合他了解的那个李牧的形象,狂得很,大魔王,说野心大,也不为过。
李刚笑着,似有所感,再次提笔,在这首词的下面,加了一行小楷备注,却是只有短短两句——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写完,掷笔于地,笑着离开了。
郑存剑紧随其后,面色如常,但心中却是巨震。
这是在说李牧吗?
原来知府大人,对于他这个弃子的评价,竟然是如此之高,一遇风云便化龙,这样的期待,似乎还在大公子李雄之上吧?那当年为何……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那么,李牧的风云,在哪里呢?
这一次与天剑上人的约战?
应该算是吧。
郑存剑的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
……
“陋室铭?”
公主秦臻看完这首词,脸上终于是出现了极为意外的震惊之色。
她之所以震惊,是因为,在她的了解里,品德败坏的李牧,是不可能写出这样自成格局的好词的。
道理很简单。
所谓字如其人,文如其人,很多时候,诗词文字这种东西,是骗不了人的,一个人的精神是什么样的,那他写出来的诗词,就会是什么样的,古往今来,有很多奸佞枭雄之辈,也写出来过流传千百年的好词,但却绝对写不出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样气质自成的句子,这句子里面,饱含了一个人的精神风骨。
“难道是代笔?”
她有所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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