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旷笑了一下:“他们说你小时候学习非常好,人也乖巧,好多人都羡慕你们家长辈,能够有你这样的孩子。”
“……”凌耀耀刚刚那句话问出来就后悔了,她在心里叹口气,心想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呢。
明明早就过去了。
而且,类似的肯定她都听的麻木了。
曾经她非常努力的希望得到大家的赞誉,实际上也得到了。在金渚镇的日子里,她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邻舍们歆羡着她的长辈,平辈们钦佩着她的努力与自律,青春期的时候,还有很多男孩子将她当成了梦中情人。
粉红色的信封,塞满桌肚的糖果鲜花,借着嬉笑打闹悄悄靠近的试探与胆怯……普通女孩子羡慕的花样年华,青涩萌动,还有那些属于少年时候的高光时刻,她其实都有。
只是这样的肯定带来的充实感,终究是虚浮的。
因为凌耀耀无论如何过不去一个坎,那就是既然自己这么出色,为什么还会被送到乡下自生自灭?
她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爱与优秀无关。
尽管凌安安没有她聪明会读书,甚至性格都很沉闷,远不如她在金渚镇受欢迎,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凌勇疼爱他,徐璇更是一门心思为这个儿子打算。
书读不好,就咬牙供他学小提琴;性格不好,徐璇就想方设法的替儿子找补,为了他的音乐会,不惜向有着芥蒂的继女开口。
每次看到这个弟弟,凌耀耀就会想,如果自己不是侥幸有些念书的天赋,又侥幸没有在散养的年纪里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了好好学习,那么现在的她是什么样子呢?
应该是像当年那些松懈惫懒的同学一样,可能初中毕业都考不上高中,如果家里关切,还有花钱去上个技校、职高之类的机会;如果家里不在意,那就直接出去打工了。
这年岁也正是荷尔蒙冲动的时候,有点收入了又没人管,稀里糊涂的恋爱着,到了年纪结婚,或者没到年纪就未婚先孕……然后就是为家庭为孩子的忙忙碌碌。
一辈子差不多就那样了,一眼看得到头的人生。
年轻时候还能接受一波同情:“你看那是某某家的女孩子,他们家大人丧良心呀,有了儿子就不要女儿了。好好的女孩子搁在乡下让两个老人带着,这能有出息吗?”
等过点年纪之后,青春的红利消失之后,柴米油盐姜醋茶将她逼成了一个乏味又疲惫的女人。
那会儿,惯于以貌取人的公众,应该就会说:“谁叫她年轻时候自己不学好呢?看看,现在过的这么差,不知道这样的人为什么要生孩子?明明连基本的物质都给的很吃力,是巴不得孩子生下来一起受苦吗?”
到那时候已经在生活里摸爬滚打掉所有少年时代的棱角与光芒,可能还会对凌安安母子偶尔的施舍感激万分。
又或者,将所有的不如意以哭闹吵骂的方式发泄出来,成为一个泼妇,耿耿余生。
……这样的结局凌耀耀每次想到了都觉得不寒而栗。
散养的孩子像是田野里自生自灭的植物,她是恰好长直的那一株。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这样的幸运。
毕竟,从小到大,一直到现在的朋友圈,都有无数长歪了、被践踏的、枯萎的、凋谢的……在提醒着她,自己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的?
与此同时,凌安安又在享受着什么样的呵护?
十几岁的时候以为缺失的一切,都会在未来,通过自己的双手与奋斗,一样一样的争取到。
等到长大了才明白,爱原来是无法勉强的。
她再出色,再将凌安安比下去……在凌勇跟徐璇那里,她永远不如凌安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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