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图姆,我记得你好像就是金河镇的居民?”
“是的,诺恩先生。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
乔斯达一边挥剑,一边回答着方秋灵的问题。
“也就是说,你对这里很熟悉咯?”
“是的,诺恩先生。”
“我想出去吃一顿,有什么地方推荐不?”
有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在就好办了,当地人自己吃饭的地方才是最正宗的,味道也是最好的。都是长年累月的老顾客,不少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甚至还可能沾亲带故,口味好不好根本不用评判。
乔斯达挥剑的动作明显出现了停顿,肃然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无奈。方秋灵这个贵族,无论是做派还是习惯,都几乎颠覆了他对贵族的固有概念。
薄雾湖地区贵族的数量肯定没有首都塞拉迪亚多,不过走在路上时不时也经常能看见。这里最大的贵族无疑就是迪哈鲁斯伯爵,薄雾湖领主。其下还有十多位子爵和男爵,基本上平均是一个镇子两到三位。至于贵族阶级最底层的骑士,数量就更多了。
以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大大小小贵族,再加上一些平民出身的书记官、抄写员等文职,构成了整个薄雾湖地区的统治阶层。
迪哈鲁斯伯爵是老牌的军事贵族,喜欢提拔军人,但领地的建设、发展和日程管理又离不开文职人员。所以薄雾湖的贵族们旗帜鲜明的分为了两个派系,以领主迪哈鲁斯伯爵为首的军事贵族,以及主要从事文职工作的传统贵族。
历代的迪哈鲁斯伯爵都是铁血的强硬派,他们选择了距离落叶关最近的雾夕镇作为领主府的所在。一旦落叶关发生变故,迪哈鲁斯伯爵就会亲自率领领主卫队北上支援。按照方秋灵的理解,有几分“天子守国门”的意思。多位抱有同样理念的子爵、男爵也同样将府邸安放在了雾夕镇。他们一起组成了薄雾湖区域战斗力最强的王国第七骑士团的核心。
军事方面的事情迪哈鲁斯伯爵搞得定,完全没问题。不过文职方面就不怎么行了,迪哈鲁斯家的人不能说都是大老粗,但在数字上没什么天赋也是公认的。除了在平民中选拔适合的人才补充进的领地的文职岗位外,迪哈鲁斯伯爵不得不从塞拉迪亚“高薪聘请”一些贵族来领地任职。
卡尔萨斯的版图狭长,如同一个倒置的汤勺。位于最西端的薄雾湖在首都塞拉迪亚的贵族们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乡僻壤,粗俗、野蛮、穷,是他们对薄雾湖一直以来的映像。至于迪哈鲁斯伯爵,一个边陲之地的“老马夫”罢了,不足一提。
来自塞拉迪亚的传统贵族大多并不得志,家道中落、入不敷出的比比皆是。而且不管是有能力还是没能力,自以为是已经属于态度很好了,趾高气扬才是常态。他们的到来立刻宣扬迪哈鲁斯伯爵不过是个一步登天的粗鲁的武夫,一个为国王守门的“老马夫”。至于他麾下的骑士团,那就是“老马夫的跟班”!
军事贵族和传统贵族们彼此都看不惯对付,他们之间的对立影响了方方面面。雾夕骑兵也不例外。
在乔斯达眼中,以迪哈鲁斯伯爵为代表的军事贵族严厉而威武,不仅赏罚分明,而且非常亲善,是吾辈的楷模。不过他们的亲善仅针对从军的士兵,对普通的平民可没那么友善。
至于传统贵族,那就是非常招人嫌的一群家伙了。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并对所有的事情都表现出种种不满。乔斯达看到他们一般都绕着走,走满一步就会被他们抓差。
而眼前的这位诺恩子爵大人……说实话,看不懂。
诺恩子爵一副极为白净的脸孔,虽然黑色的短发和黑色的瞳孔让人略微有些不安,但满满的神秘感,毫无疑问充满了魅力,即便与哈鲁斯伯爵相比也丝毫不差。若是出现在宴会上,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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