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
“有自己的考虑就行。”陈询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唐晚感激地看了眼陈询,“师哥,今天真的有急事,我先走了。”
——
走出办公楼,天色早黑了。
公司在银泰中心,周围的热闹倒是不曾被夜色完全覆盖。
道路两旁的彩灯还挂在树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荧光,车水马龙、行人匆匆、举目繁华。
唐晚翻出手机准备给柯珍打一个电话,还没按出去就瞧见了路口等待的柯珍。
二月中旬,北京的冬天还没完全过去,路上的人大多穿着羽绒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唯独柯珍穿了件单薄得卡其色大衣,内搭了件花色衬衫,深蓝阔腿牛仔裤配和墨黑马丁靴。
头发两边各编了两条细辫,脖子、耳朵上依旧佩戴着很夸张的银饰。
远远一看,又酷又美。
不用猜都知道,这姑娘是玩摇滚的。
扫视一通,唐晚浮出笑上前打招呼:“等很久了?”
柯珍站了有一会儿,听到动静转过头看向唐晚,对上唐晚那一秒,柯珍眼底溢出真诚的笑,“没几分钟。”
“那就行,外面风大又冷,你要是等太久感冒了就不好了。”唐晚吸了吸鼻子,搂紧衣服说。
说完又看着柯珍那件薄外套,见她还敞着,唐晚忍不住问:“天有点冷,你要不要把衣服扣上?”
“我有一条围巾,你要戴吗?”
唐晚从包里翻出一条宝蓝色围巾递给柯珍。
“没事,不冷。对了,你想吃什么?”柯珍不怎么怕冷,既没扣扣子,也没接围巾。
“都行。”
柯珍想了想,还是遵循唐晚的意见:“那我带你去一家偏僻的店?那家味道挺不错,就是环境有点差。”
唐晚忙不迭地答应。
距离有点远,唐晚本来打算打车的,没想到柯珍自己开了车。
是一辆吉普牧马人,黄色系,野性十足。
唐晚怔愣半秒,跟着爬进副驾。柯珍开车还算克制,没她想得那么猛,却也没那么安静。
走了一段路,柯珍主动跟唐晚搭话:“这车跟着我跑了很多地方,是我为数不多的老朋友。我叫它托马斯。”
“挺酷的车。”唐晚伸手碰了碰车窗,指腹一阵冰凉。凑近才发现,车窗上有大大小小的划痕,看起来确实饱经沧桑。
“那天祝政踹你是不是踹得很痛?”提起祝政,柯珍的声调冷了下来。
唐晚有猜到柯珍会问这事,没想到她问得这么急。
腰间的淤青早已消散,那天的场景却历历在目。
事情太过突然,唐晚始终记不清祝政是怎么把那一脚踹她身上的,唯一记得的是傅津南那冷静得过分的眼神。
明知道现场过于混乱,他不一定看到那一幕,她却始终记怀他。
毫无缘由的记恨。
生了根似的,在她心里肆意生长。
这两天她有意忘记,却发现徒劳无功。她没法欺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傅津南不在意她。
因为不在意,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装作没看见,可以理直气壮为自己找借口。
唐晚掐了掐手心,笑着摇头:“当时可能很痛,现在已经没感觉了。”
柯珍声音轻了两个度,“抱歉,我没想到他会疯到那个程度。我跟他打习惯了,狠起来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你们一直这样吗?只要一见面就吵架、打架。”
唐晚揪着安全带,沉吟片刻,偏过脸看着柯珍冷淡的侧颜。
刚说完,柯珍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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