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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金鹿最近交了新朋友。

    她认识了贾谧之后, 才知道他是多好的朋友!贾谧举止有礼,言谈中从来没有看轻女子的意思,相反, 他很喜欢读书多的女孩子,认同姑娘的才华是一样美好的品德。

    他爱看书,她也爱看书,贾谧跟她说《汉书》, 她就静静地听着他讲。他会写诗会作赋, 他每次发表了什么新作品,都会第一时间拿来跟她分享。

    他的眉眼生得真好看啊。

    他笑起来有一双很好看的酒窝。

    穿着男装的姑娘和他肩并肩坐着,等到大人们都离开的文章会时候, 她便会来宅子找他玩。娘亲问她上哪儿, 这姑娘机灵地说:“我去盯着我爹!”

    “路上注意安全。”杨氏挥了挥手, 放金鹿出来了。

    因为洛阳城的治安不错,家长们还算挺放心的。

    杨氏并非迂腐之人, 女儿现在还小, 又没有嫁人,正是能随心所欲的时候。等姑娘嫁人之后, 约束就多了, 上有公公婆婆, 下有姑子和小叔,哪里还能这般轻松?

    她也是疼女儿的, 金鹿贪玩, 那就再玩几年。

    姑娘打扮成小子的模样, 熟门熟路地过来找朋友玩耍。他们两人约好的,每逢她爹出来聚会,贾谧就会在这里多待一会儿。

    他肯定在等着她呢。

    果不其然, 她被侍女领着进来之后,就看到一个少年坐在案前,手里还握着一本书。他朝她招手,笑道:“金炉来得正好,我正在看你爹为先帝写的《藉田赋》,听闻皇后要祀先蚕,我打算也写一篇赋。”

    大家都是种田文,虽然一篇男频一篇女频,但应该套路差不多?

    大葱是这样想的。

    祀先蚕是皇后领着夫人贵妇们举行的仪式,祭祀轩辕黄帝的元妃嫘祖,来表达蚕农对明年丰收的美好愿望。有道是男耕女织,缫丝织布的工序一向是女子完成的,皇后身为全国女子之首,理应起到带头作用。

    这是张嫣当上皇后的第一年,事关她的脸面,容不得疏忽。

    大葱孝顺母亲,想要写一篇文笔华丽的长赋,来歌颂妈妈的美德。虽然他已经联系上潘岳,让文学家潘岳也写一篇推文。

    但是别人写的,哪比得上他这个当儿子的真心实意啊?

    少年是很认真的。

    金鹿坐在他旁边,她的目光顺着他白皙的手腕,落到书页上。她一眼就认出来,书上的字是他的,字体潇洒俊逸,远胜她许多倍。

    少年把她爹的《藉田赋》抄写了一遍,读书人都很懂这种先抄再背的学习方法。

    “你的字真好看,我就写不出来。”姑娘很羡慕。

    “等你的手再练大一些,你落笔的时候也会更加有力。”

    大葱想起自己小时候想练字,却被襄城姑姑骗着玩翻花绳,那时候的日子真有趣,少年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他一抬眸,这才留意到好友的手实在是太小了,难怪“他”写字总是软趴趴的。

    “你的手怎么那么小?”

    他抓过金鹿的手,搭在自己的手掌上,他的手骨节分明,但是好友的手指却又细又软。浅粉色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有点像春日落下来的桃花花瓣。

    看起来有点怪。

    怪可爱的。

    他突然间十指紧扣握住了好友的手,吓得金鹿都要惊叫起来。

    姑娘连忙把自己的手抽开,骂道:“你在做什么!”

    “没有,就是看你的手有点粗糙,要多用洛神阁的护手霜。”少年的表情淡淡的,仿佛刚才牵手的不是他,“我改天给你拿一罐,你喜欢牛乳护手霜还是蜂蜜护手霜?”

    “……”

    “蜂蜜,我就爱甜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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