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个人素质。
但真正的理由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是不想输给这个女孩。
虽然这种想法很可笑,但却是很强烈。
无比的强烈。
我当不成温绍年的女人,但我也不想被温绍年身边的女人比下去。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勉强笑道。
其实事情到了这里,我们就应该彼此挥手告辞了。
各走各的路。
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
她有她的幸福,我有我的孤独。
再和这个女孩待在一起,我会觉得很难受。
可……可我既然已经帮了她,就要把好事做到底。
最起码要把她送出城中村为止。
否则,要是那些人再回来,或者她再遇到别的坏人,我不是白忙活了一场?
所以我就提出,要把这个女孩送出城中村。
她当然很高兴。
因为她虽然已经叫人来接自己了,但现在这个位置,连一个路牌都没有,她根本就说不清位置。
于是我们两个人并肩往外走。
我领的路。
“我叫夏兰,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她很有礼貌地问我。
我的第一反应却是,我也不过才20岁。
难道我很老了么?
为什么你一定认为我是你的姐姐?
现在很多大学生也都是和我差不多的年纪?
咱们谁是谁姐还不一定呢!
但随后,我自嘲一笑。
马上扔到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女人啊!
果然都是爱计较的动物!
总是就爱在这细节末节上的事情较劲。
人家喊你姐姐怎么了?
不就是一种尊称么。
再说了,这段时间我起早贪黑地卖衣服,虽然说不至于憔悴得人老珠黄。
但也是不免多了很多的风霜之色。
我看着比这个夏兰年纪大,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然后,我第二个反应就是。
我不能说出我的真名。
不能让温绍年知道,我与夏兰见过。
我还帮了她。
我帮夏兰,只是为了让温绍年以后不要误会我,却一点也没有给温绍年卖好的意思。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我对温绍年说,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从我在商场,看着他的身影,却不敢出声时起,就已经再没有彼此问候的理由了。
然后从我在自习室,默默看着他与夏兰坐在一起时,就彻底划上了句号。
之前我不能和温绍年在一起,都是我的原因。
现在又多了一条夏兰的原因。
既然现在人家两个已经在一起了,我就不能去当一个破坏人家感情的小三了。
那样太贱,太不要脸了。
于是我迟疑了一下:“奥,你可以叫我欢姐。”
“欢姐,你人真好!”
夏兰亲呢地用手挽住了我的胳膊。
我不知道,如果她真的知道了我和温绍年的纠葛后,还会不会这样心无芥蒂地挽着我的手呢?
还会发自内心的感谢我么?
估计一定会提放警惕,甚至怀疑之前的那一幕,都是我找人刻意演的一出戏。
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好故意接近她,假装她的闺蜜,准备挖她的墙角。
所谓防火防盗防闺蜜,就是如此。
不是我想象力丰富。
是当初我在饭店打工的时候,每天被迫看了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