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1 章(第1/4页)  别相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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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房间里就叮当作响,我摸索床头的手机,才8点,今天可是周末啊!

    兰兰弓着腰,正收拾床头的小玩具,地上已经大包小包的了。也对,今天人家乔迁,从此跟男友双宿双栖,自然是激动的。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坐起身,揉了揉眼睛,洗漱后,跨过行李,问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她把凯蒂猫行李袋里,“没,就只剩下一些小东西了。”

    满地大大小小的箱子,还有门口堆放的一些要丢掉的东西,其实兰兰已经有好几天都没回来了,重要的东西也断断续续拿了一些,没想全部打包出来还有这么多。

    等到兰兰的男友过来已是中午,我们提着行李下楼,她男友看见立即全部接了过去,说:“你们歇着,都由我来拿。”

    对着她男友的背影,我暗戳了下她的腰:“行啊!把人家驯服的服服帖帖。”

    兰兰得意地扬眼,“没办法,这就是魅力!”

    “呸!”

    兰兰泛着光芒的眼睛瞬息又暗淡下来,有些伤感地看着我,“等下我们一起去吃饭吧!以后再聚就远了。”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她的脸颊,那种离别的伤感,真真切切地映在她的双眸,真诚纯净。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那一刻,仿佛又回到毕业分别时的情感。进入社会以后,纯粹的友谊太难了,每个人交往都带有一定的目地性,与他人交谈,帮助,甚至故意给好处,都带着一种:也许以后这人用得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的目地都明确又实际。

    但不可否认,世间还是有许多纯粹的人,他们对待世间,无论人、物,永远都充满阳光,善良热爱,帮助他人,事了拂衣离去,不知回报为何物。

    有很多很多比利益厚重的东西,比如:感情。

    我与王嘉兰之间就是两个异地女孩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感情。我相信兰兰忘不了,她深夜高烧,迷迷糊糊,我拖着她去医院急诊。静谧的深夜,我跑上跑下挂号付费,陪她到天明。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她处处照顾我这个生活白痴,就连出去约会前都先帮我做一碗热滚滚的鸡蛋面。

    当初我一个人到这陌生的城市,毕业后的同学要么回乡,要么考研,还有一批同学我们一起向这家公司投了简历,却只有我一个人应聘成功,因此也就只有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可一线城市的房租实在难以承受,价格合适的地段不适合,一切都适合的,跨进房间发现家具旧到可以当古董,当古董资格也没有,古董还要求完整的。打开一扇柜门,吱啦的慢响像恐怕片配音,剥落的墙壁,厕所的恶臭,水池积蓄的碗筷,可以想象,一室三户的另两户,他们是怎么生活。

    我不敢住这种地方,不是怕房子贫瘠,是怕自己贫瘠。让我每天替他们清扫,做不到。摔门叫嚷让他们自己处理干净?更怕自己25岁不到就淬成泼妇。

    大城市生存从来不是容易的,下不了脚的同时是站不住脚,当我想连工作一起放弃离开时,最后一次看房,遇上了兰兰,于是我们便成为了室友。幸运的是我们性格相投,爱好相似,脾气都温和谦让,迅速成为了不错的好朋友。

    如今她有了合适的归宿,虽然同样是租房,可是心境不一样了。他们的恋爱,兰兰曾告诉过我,这个男生是她能依靠一生的,不用再追问,已经可以推断此话的重要性。或许过不久,我就可以参加他们的婚礼了吧!

    一家微微简陋却干净明亮的餐馆,三个人坐在一张小条桌,面前摆着几碟家常小菜。兰兰的男友把河虾也一只只剥好放在她面前。

    我看着兰兰靥窝盈盈笑意,是那么知足,幸福。我相信他们的感情是不在意回报,不计较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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