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啊,在黄昏想起我时,请别记恨!
我的骨头上刻着你的名字……
风雪越来越大,寒气越来越重,杨逸努力地为清娘营造出一个温暖的环境,车子四壁都钉上了厚厚的毛皮,还在车子四角各置了一个火炉,外面风雪虽大,车内却是暖融融的。
清娘丝毫没有因身处茫茫雪原,而生出凄苦之感,对此刻的她来说,只要跟在杨逸身边,走到天涯,天涯便是家。
诗书笔墨是清娘生命的一部分,只要停车,她便会研墨细书,把一路上的风土人情,奇闻趣事记录下来,当然更少不了一首首清新的词作。
每当这时,小翠便常会跟着学舌,很讨人喜欢;而小白则安静地坐在她身边,仿佛守护着心中的女神。
今夜宿营于一座小山南面的背风处,杨逸查看完扎营情况后,回到车里见清娘正在红笺上落笔。
杨逸之前灌了她几口老酒,以御风寒,她双颊因此红丹丹的,车里仿佛盛开了一枝桃花。
一见杨逸回来,清娘俏生生的横了他一眼,说道:“杨大哥,都是你灌人家酒,你看,人家都写不成书了呢!”
杨逸伸出一指在她嘟起的小嘴上轻弹了一下,呵呵笑道:“清娘,这你可就错怪我了,据说前唐张旭每次动笔前,都会先喝个酣畅淋漓,下笔才有神呢!”
“哼,杨大哥又胡说,张旭写的是草书,喝醉了自然无碍,人家写的是小楷,怎么一样呢?”
“好吧,我把‘胡说’上缴给你好了!哈哈哈……”
“嘻嘻!”
杨逸拿过红笺,发现她写下的是一首新作的《如梦令》:
行尽天涯尘路,
胡天风雪日暮,
今夜宿谁家?
宝马香车辘辘。
且住,且住,
最爱云脚底处。
细看红笺上的笔触,确实有些歪斜,但整词格调非常不错,杨逸一见心喜之,以她这种年龄和阅历,有这样的词作已经非常难得了,而且词中透出一种随遇而安,心无挂碍的旷达情怀,这才是杨逸高兴的主要原因。
“清娘,这是你的新作?”
李清照含笑点着小脑袋,带着小小的得意,又有几分窘迫,脸上亦喜亦忧,唉,少女情怀总是诗!杨逸猜也猜不尽,但他知道现在自己该做什么。
他很快又把词作仔细看了一遍,脸上露出惊叹的表情说道:“清娘,这真是你作的吗?”
“嗯嗯!”小脑袋继续点着。
“妙,妙不可言,来,让杨大哥好好品品,再品品,真是韵味无穷啊……”
“杨大哥你最讨厌了,老逗人家!”
“我说的可是大实话,可没逗你,这词真的太好了,天涯之旅,风雪初晴,残阳斜照,仙衣霓裳,如梦如幻,我也最爱云脚低处,走,咱们一起去看晚霞……”
“嘻嘻,杨大哥快抱我下去!”
“你不怕他们看见?”
“才不怕呢,人家还小!”
“嗯?你不是说你长大了吗?”
“呀!杨大哥你最讨厌啦,人家又变小了嘛!”
“神奇!太神奇了,和你的词一样神奇……”
“你还说!抱不抱嘛!”
“当然,谁跟我抢我跟他急!”
“……”
两人骑着乌云盖雪,驻马山头,放眼望去,地平线上山岚如黛,残阳如血,下面是一望无边的千里雪原,天空上是热烈燃烧的晚霞,一红一白交相辉映,交织出一幅云蒸霞蔚的壮丽景象。
俩人都没有说话,坐在马上静静地看着这难得的美景,随着夕阳慢慢沉下山岚,天边的红霞渐淡,变成了浅赭淡青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