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要做到这份上呢?
在行为处事上,叶予想要的,不过是五个字——洒脱地做人。
……
于是乎,坦然承受着一路上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以及或疑惑,或鄙视,或失望的眼神,叶予昂首挺胸,若无其事地往自己班教室走去。
“指个屁啊指,说你呢!指你妹啊!”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在众多嘀咕声中显得特别突兀。
叶予一愣——这情况,貌似是有粉丝替自己说话?
转头看去,只见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穿着一身篮球队队服,单手夹着一个篮球,正在呵斥身边不远处的一个男生。见叶予转头看向他,这男生顿时眼睛一亮,露出兴奋的表情,对叶予喊道:“叶予学长,加油。我支持你!我相信你一定是被冤枉的!对了,我最喜欢看《笑傲江湖》,给我签个名呗!”说着,便朝叶予跑来。
叶予在脑中回忆了下,顿时想起来——这个替自己说话,还兴奋地向自己索要签名的男生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叫彭浩炫。
叶予知道他是高二的,至于几班,则不知道了。
毕竟,准确的说,有关此人的记忆是前主人的。因为此人刚进学校,才高一时,便向当时高三年级的篮球队队长发起了挑战,并将其强势击败,虽然资历不够,难以服众,但仍以高一学生的身份当上了副队长。而到了高二后自然顺利接手了篮球队队长的位置。另外,此人长得也很是帅气,被好事之人列为学校三大校草之一。
如此风云人物,叶予身体的前主人自然有所耳闻。
回想了下此人的资料,叶予对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见到叶予点头,彭浩炫显得更兴奋了。
见到彭浩炫并没有背书包,手上也没带着书,叶予便从书包里拿出一支笔,又拿出了一本便签本,准备给他签名。
岂料彭浩炫一挥手,道:“不要用便签纸,就签在我的队服上吧。我回家把它收藏起来。”
叶予有些无语——你这衣服难道不洗就直接收藏了?
但还是在他的队服上给他签了个名。
签完名,正准备把笔放进包里,只见彭浩炫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道:“那个……叶予学长,你能不能帮我在便签纸上再签两个?我刚才一激动,给忘了。今天我要是穿着你签名的衣服回家,却没给我爸和我爷爷捎带一份的话,他们会打死我的。”
叶予哈哈一笑,道:“没问题。”
给彭浩炫签完名后,叶予便快步离开了。
虽然怀疑自己的人不少,但像彭浩炫这样坚定支持自己的书迷肯定也不少。现在看到彭浩炫得了三份签名,自己要是再停留在这儿,他们怕是也要拥上来了。
身后依稀传来彭浩炫清朗的声音——“怎么?不服啊?不服篮球场上单挑啊!”
叶予微微一笑,又稍稍加快了步伐,往教室进发。
……
刚走入教室,叶予便发现,班里同学都偷偷地看着自己,指指点点的,低低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不过自打进了校园后,一路上便一直听着这些议论声,叶予也不以为意。
然而,过了好一会儿后,议论声仍未停止,且有渐渐扩大的趋势。
见此,叶予微微皱起了眉头——大家都是同班同学,自己这正主已经进教室了,你们居然还不停止议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必要把关系搞成这样?一个作弊门应该没这么大威力吧?
想到这,叶予喊了一声杨陆,对他招了招手。
待得杨陆来到桌旁,叶予有些疑惑地问道:“这是咋回事啊?一个作弊的谣言而已,都同一个教室,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他们有必要把关系搞得这么僵?还在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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