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血染巴黎22
就在向雨峰即将要离开伦敦的同一时刻,坐落于伦敦苏活区的唐人街中,此刻却是阴云笼罩。
唐人街,大圈帮中。
做为世界不论头还是实力都可以排在前几名的大圈帮,无疑是在世界范围都有一定影响力的华人社团,不论是美国,法国,德国,还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只要是有华人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大圈帮的身影,而其中实力最为强大的便要说加拿大,美国,以及英国境力的大圈帮实力最为强大。
一个老者看着靠着白布的那一具具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迹像的尸体,面露凝重,在他的左手大拇指上有一个虎头形状的铁指环,如果向雨峰此刻在场的话,一定能够认出来,这个老者便是曾经在唐人街上那个和他一起喝酒的老人,他便是伦敦大圈帮的首席掌舵——李国华!
李国华是一个退伍老兵,不论是八年抗战,还是推翻老蒋,甚至是建国之后的越战,朝战,都有他曾经离下的印记,对越战争结束后,因为生活所迫,他与他的一帮子老兄弟们,不曾不离开祖国,只身来到海外,国外的生外是异常艰难的,所以,他们必须要团结,在这种团结的力量号召之下,大圈帮的前身,除了上过战场的老兵以外,大圈帮里的核心人员,皆是有着鲜红的历史背景,基本上都是从毛主席那个时代过来的,以前毛主席说得有多么正确,“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何况那些大圈全不似那些港澳台黑帮,只会吃人,看见鬼佬便似个缩头乌龟,气都不敢多出一下。
说起那些大圈的出身,只可以用“感慨万千”四个字来形容。大多数大圈算起来现在都是四十开外的人了,以前不是上山下乡的知青,就是留城的红卫兵,毛主席语录可说是烂熟于心,有的以前甚至还通读过资本论,如果不是时运不济,走错了路,现在如何会背个“黑”字!大多数大圈是广州人,很多人的父辈属于“军佬”,是林彪的四野的出身,后来留在广州。七九年自卫反击战,很多人当时都在广西云南插队,王震一句话,集体回城,在火车站看见部队往南集结,个个热血沸腾,扔下包裹就地参军,报效国家。这样的人,如何不反台独?这样的人,鬼佬警察如何搞得定?所以,千万不要把咱们大陆过去的人和沿海地带的华人搞混,真的不一样,前者义字为先,后者利字为先,这就是不同地域所造就出来的不同思想的人,我没有任何的地域岐视,事实如此。当然,我不否认,哪个地方都有好的,也都会垃圾的。但是提起北方人来说,最多的形容词是什么?豪爽,义气,直脾气,南方的呢?精明,心思多。
脾气直来直去的李国华,显然是一个北方人,而且还是一个来自河北保定的,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北方开阔的天气和那度数吓人的高梁酒,二锅头造就了他做事的雷厉风行,在伦敦的唐人街,甚至是整个伦敦城的所有黑道势力,没有一个人敢轻易地去动李国华的。因为,他曾经因为一面五星红旗,当场拔场杀了十七名污辱五星红旗的英国人。结果被叛了十三年,有钱开路,十三年,切掉一半,一年再切,结果,不到二年,李国华便出来了。
已近六十五的李国华,用老当益壮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但像现在这般的凝重和严肃的表情,却是近几年来很少有的。
李国华蹲下身子,查看了一下死者的伤势,眼睛里面闪过一道厉光:“好狠的手段!”
“一招毙命,石子虽然没有打穿头颅,但我敢保证里面的脑浆已经碎了。”李国华望着那正中眉心上的一块石子,他又走到了另外两具尸体的面前,摸了一下这两具尸体的脖胫,脸上的凝重更加地浓烈了。
“李老!”
李国华接过下属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下手道:“从对方的招术已经脖胫上的痕迹来看,显然是图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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