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海盗已经无人可杀了,但如果他们要更深窜入内地怎么办?比如三十里?难道为了预防海盗到距海三十里来杀人,我们就需要把三十里内的人呢都迁走,或是杀光吗?”
迁界对缙绅实际也是有影响的,而且还给了胥吏敲诈勒索他们的机会,而按照清廷和祖泽溥的逻辑,若是邓名实力更强,那么禁海令的范围完全有理由进一步扩大。
“既然大明的保国公今天坐在这里,那么就说明单纯靠迁界是完全无法阻止海盗深入胶东内陆的。”夏捷不但把邓名定义为了海盗,而且还征求他的意见:“邓提督,你认为海盗会在山东登陆么?”
“从扶清灭明军提督的角度看,夏议员的话没有任何问题,明军对山东的进攻迫在眉睫!”邓名站起身环视议院全场,用沉稳有力的声音答道。夏捷举证的时候邓名的身份是大明保国公,而他提问的对象则是扶清军的司令,这一点在场的众多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了然于胸,邓名自然更不会搞错,他以胶东扶清军最高指挥官的身份为夏捷议员作证:“而禁海令确实不能阻止明军的登陆了。”
“所以我们要在禁海地区建立军屯,御盗于国门之外。”如果让某个缙绅迁移到禁海地区去,那么他未必愿意冒险,毕竟清军有可能会来,而且抛弃家乡的土地和宗族也不符合缙绅的愿望。比如潍县的夏举人一伙儿,就绝对不会变卖家产去海边。
所以邓名帮夏捷他们设计了沿海投资公司,以军屯的名字组织于七的难民到沿海地区开垦荒地,经营贸易和渔业。入股的缙绅派出掌柜经营生意,而到时候的盈利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沿海开垦出来的土地、翻修码头、道路,制造的商船、渔船都属于这些公司所有,利润归出钱的缙绅。
而名目则是军屯,有了这个名目后,任何单个的流民就是想在沿海地区开垦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都不可能,因为理论上那里还是禁海区,只有掌握在扶清议院这些缙绅手里的军屯(公司)才有权在那片土地上活动。
因此夏举人的提案得到了大批的支持者,但也不是没有反对的人,有些议员的产业距离禁海区不远,他们不希望这些外来户成群结队地进入沿海区,这回让他们独霸无主土地的愿望落空。如果没有内地缙绅的竞争,那边境地区的缙绅也有机会把所有的流民都变成自己的佃户——因为缺乏竞争者。
不过他们的希望注定是要落空,因为这个提议符合邓名的愿望,对禁海地区的开发有助于明军未来的登陆行动,而且邓名也不愿意让开发工作垄断在少数人手里,竞争越激烈那开发效率就会越高。而且邓名还知道边境地区的缙绅肯定会更重视农业,因为他们盼望着能把进去的土地和他们的原先的田地连接起来。而类似夏捷这样的潍县缙绅,更看重的肯定是来钱更快的渔业、贸易和造船业,就算是开垦土地也会更重视经济作物——他们指望用利润在家乡购地,禁海区的农田再多对他们也没意义。
不过双方一时还争执不下,因为还有不少缙绅既不住在禁海区边上,也不打算去参与投资,所以成立不成立禁海军屯对他们来说没区别。
“如果军屯分红给议院呢?”虽然人数占优势,但无法超过半数,军屯派的灵魂人物夏捷情急之下突然主动提出纳税来。扶清议会一开始就立下了税余退还的规矩,就是说每年的税收抛去军费、治水等开支后的盈余,不能给胥吏发福利或是给官员修衙门,而是要按纳税比例退给纳税人——也就是议院里的这帮缙绅和大侠,这个规矩当然得到了全票通过。
而如果军屯分红给议院,自然就意味着有更多的税余,等于在座的人都可以少纳税了。不过由于军屯派也没有把握一定能挣钱,所以定下的规矩是分红而不是固定税。
在经过一下午的争吵后,夏捷的提案得到了原先大部分中立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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