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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所唱的词,也高雅不俗,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不知让多少人为之垂泪。

    如此奇特的卖唱女,引起了不少风流公子的关注和好奇。常有人天天追随着她出入茶楼酒肆,听她演唱,为她捧场。

    而红红对这一切,仿佛都视而不见。她总是唱完就走,谁都不瞧;明明是卖唱乞钱,却落落大方,从无乞怜献媚之态,也不多行索赏。

    这种气质,只有惯见世面的大家闺秀才具备,可她为何又落到抛头卖唱的地步?

    在她的追随者中,最痴迷的莫过于落第进士韦青了。

    韦青是长安城中的世家子弟。六十年前,韦家曾是京城的豪门巨族,在朝中掌大权任重职的人不计其数;如今时移物换,帝王将相有如走马观花,显赫一时的韦家日渐失势。

    到了韦青,已无世袭官爵可享,自己试图通过科举考试而取仕,无奈会试名落孙山,因而心绪极为低落。幸而韦家尚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说失势,财力和气派仍不逊色。

    因而失意的韦青,每日里浪迹茶楼酒肆、歌馆舞榭,借声色酒香消愁。

    他自从偶然听到红红唱的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顿生“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因而对她念念不忘,天天想方设法打听到红红演唱的场子,一场不漏地追着听她的演唱。

    本来韦青就十分爱好音律,对红红歌唱的韵昧和弹奏技巧,甚能心领神会,更加为她着迷。

    虽然韦青天天跟着红红捧场,可红红每次演唱总是正襟危坐,目不旁视,根本不曾注意到他的存在。于是,韦青为着引起佳人的注目,每次都破格地给很多赏钱。

    不过,红红也只是淡淡颌首领谢,似乎并没放在心上。

    心中热情如焚的韦青,再也按捺不住了,也不顾自己名门公子、文雅书生的身份,在一次红红唱完歌,起身准备离去时,在酒楼门口拦住她,低声下气的道:“姑娘的唱腔和琵琶,着实高绝,小生韦青为之倾倒,可否让小生送姑娘回家?”

    红红见有人拦住去路,脸露不悦;但见那人容貌端正,出语谦雅,也就不便发作,只是瞪了一眼,便侧身走过去,出门乘上自家的马车离开了。

    这里留下韦青讨了个没趣,还觉自己言行冒失,唐突了佳人。

    然而,碰了一次钉子的韦青,并不就此灰心,仍然天天去听红红的歌唱。日子一久,红红自然也就对他留了意,时不时对他轻轻投来一瞥,把个痴情的韦青看得脸红心跳。

    韦青总觉得,让红红在酒楼给那些粗俗的客人唱歌助兴,实在是对她的埋没和亵渎,于是又设法与她搭话,提议把她请到一些当时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演唱。

    红红卖唱酒楼,也是出于无奈,能跻身那种高雅的场合献艺,自然是她梦寐以求的,因而答应了韦青的好意。

    走进高层jiāo际圈,红红凭着自己的实力,又是一鸣惊人,知名度大长;再经过那些文人雅士的褒奖宣扬,没过多久,“红红”就传遍了长安城。

    于是,红红成为当时许多豪门贵族的座上客。凡是隆重一点的宴会,人们总忘不了召来红红演唱助兴。就连当时已名满天下的高官兼诗人刘禹锡、元稹之流,也以一听红红的歌唱为乐。

    出了名的红红,对于曾提携自己的韦青,当然是感激不已,常常对他另眼相待。

    但此时红极一时的红红,已成为长安城中公子王孙争相追逐的对象;与之相比,落难公子韦青反而显得黯然失色,因而他倒是有些自卑而彷徨。

    其实,红红决不是那种趋权逐势的女人。自己的演技能得到上层人物的欣赏,对她来说当然是一种荣幸,但她并不想借此取悦权贵,作攀龙附凤之辈。

    在她的心中,已慢慢有了韦青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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