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九章新想法(第1/2页)  我在贞观毁修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天,西市,同仁堂。

    阳光很明媚,青玄的心情也挺明媚的,因为他知道李恪今天没事儿,终于算是能和他说说,到底怎么能加速获取功德这件事儿了。

    身处金丹期的他,的确是太需要这个了,光靠着在太白山附近治病救人,这个速度着实是太感人了些。

    毕竟他的资质和孙药王比起来,萤火与皓月争辉都不足以形容其万一,或许米粒之珠与大日争辉,还能概括其一二。

    明珠虽然不太懂修行上的东西,现在就是个各类药材的人形自走资料库,但还是竖着耳朵,在旁边听着。

    “师弟如今转学祝由之术,于药学上的苦工,总是不比之前了,故此先有一问。”

    李恪看着青玄,声音略低,毕竟中成药这种思路,其实就是一个新奇。

    “逸仙有问题便问罢。”

    青玄摸了摸下巴,带着点儿急促,心说你小子上山到现在也就爱半年多的时间,就是再发奋苦学能有个啥用?哪怕明珠这个档次的天才,现在也处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呢。

    “师父和师兄用药之时,药引用的可多么?”

    李恪盯着青玄的眼睛,就把自己上辈子围观微博上中医撕逼的时候积攒的疑问问出来了,“尤其是那些听着就稀奇的药引,比如胡须、三年经霜的芦苇根、原配的促织……”

    从穿越过来到上山修道,其实也没太长的时间,他接触的药典,其实还是以讲各种药石为主的,具体运用这方面是真没接触。

    而他那个前任,胸外科的西医,从和他确定关系直到分手,一直在努力锻炼储备体力,提升身体素质,为了能够上手术台做一助甚至是主刀医师而奋斗,所以中医这一块,他的基本认知也就在网上撕逼的那点儿事儿了。

    所以想要配点儿中成药,把中成药这个概念股做起来,那就得看看唐代的医学对“对症下药”这四个字到底怎么看。

    “芦苇、促织,都是清热利尿之物,随处可见,有甚么稀奇,为何还要三年经霜的芦苇根、原配的蟋蟀?”

    旁边竖着耳朵偷听的明珠就忍不住了,“难不成逸仙师弟是看了哪个庸医的医书,还是那些个走街串巷行骗的江湖游医的胡话?”

    然后旁边的青玄就补了一刀:“一些稀奇的药引,只在丹道一途上多有运用,逸仙师弟所言的胡须,大抵也是如此罢?寻常病症,若非故弄玄虚敝帚自珍,亦或江湖游医传承之中的黑话,总也不至于有此一说。”

    哦,你这么说我就懂了嘛。

    李恪就了然地点了点头,只要一说到什么传承之中的隐语、江湖之中的黑话,他还能不明白?

    陪着搞民俗信仰研究那个前任天南海北乱窜那会儿,他不光对各门各派的科仪有所了解,甚至一度对黑魔法这种玩意起了兴趣。

    黑魔法这种起源于欧洲的东西,因为欧洲天主教的势力太大,不断打压,所以在他穿越之前那会儿,最鼎盛的地方反而是清教徒扎堆的美国。

    新大陆嘛,一片白纸,很好涂涂画画的,别说是黑魔法了,一票儿在欧洲大陆混不下去的邪教,都随着五月花号创立了感恩节,感谢上帝为了他们让印第安人死光光,开始在新大陆上开始传播,论起各种典籍以及解释的保有量,美洲大陆能爆老欧洲十八条街去。

    要不然克总这种怎么看怎么不合理的神祇,就能够诞生在美国?基础好,就是没辙。

    所以李恪当时还托在海外留学的同学带回来几本书,用自己还算熟练的英语翻看了一番,研究了几天,然后看着什么死人指甲、黑蝙蝠血液之类的原材料,又看了看那本“从结果倒推原理”的经典、他穿越那会儿研究巫术起源的学者都不太喜欢看了的人类学巨著,詹姆斯·乔治·弗雷泽写的,他就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