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地上的那三个血字,已经被印上了一排鞋印,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这一天早晨,夜莺失火的新闻登上了魔都日报的头条,但对人员伤亡等一系列损失情况却字未提,好像有一只巨大的双手遮掩了这一切。
魔都的百姓们只是讨论了几天后,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似乎这里的人,记性大都不太好。
自那天以后,红姑娘便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饭都不怎么吃。
那只黑猫自然也是日渐消瘦,叫声越来越凄厉高亢。
几天后,金爷再次来到这栋公寓楼。
“红,你在吗?”
“我知道你在,我听说你好久没去上班了,放心不下,特意带了些补品来看看你。”
金爷说完,又附耳上去听了听。
见没什么动静,便吩咐身后的马仔上去开门。
原本准备暴力破门而入的马仔刚要动手,却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
金爷一见,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地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咦,这玩意儿都臭了,你们两个,赶紧给这里清理一下。”
金爷刚走进房门不久,就捏着鼻子退了出来。
费了好一番功夫,两个马仔才将陈风的尸体清理干净。
金爷这才重新走了进去,看见躺在床上发呆的红姑娘,他略微安心了些。
“哎呀,我就知道你在呢。你说你,咋把家里弄成这个样子,这还能住人嘛?”
金爷语带责备地问道。
见红不说话,也不作任何表情,金爷略一沉吟。
“这样吧,我给你带了一些小点心和燕窝粥,咱们先趁热吃了吧。”
说完,他给身边的马仔使了个眼色,马仔会意,便跑了出去,不久便折返,将一包东西递给了金爷。
“你看,这一带特别有名的燕窝粥,我特意让人给你带的,还热着呢。你闻闻看,多香!”
金爷将包装袋层层打开,取出一碗包装精美的燕窝粥。
“来,吃一口。”金爷将床上的红姑娘扶正摆好,有些爱怜地看了她一眼,而后舀出一勺粥,吹了吹,放到红姑娘嘴边。
“吃啊,怎么不吃呢,你不吃身体会坏的。你放心,既然我是你的第一个男人,那我一定会对你负责。过几天我就下聘,将你风风光光地娶回我金家......”
“闭嘴!”红姑娘不知哪儿来的力气,扬手打翻了金爷手里的燕窝粥,因虚弱而显得苍白的脸上莫名浮现出一丝血色。
“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金爷顿时大为光火,一个巴掌甩到红姑娘的脸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红姑娘吃痛,眼中恢复了一丝神采,此刻正怒视着眼前的男人。
“看什么?一个娘们,还能翻天了不成,今天我就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这话说完,金爷便开始脱衣服,两个马仔见此情景便预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皆是默契地对视了一眼,而后退了出去,临走时还没忘了把门带上。
后面的几天,红姑娘的公寓,金爷几乎天天都会光临。
彻底失去了反抗之心的红姑娘意志一天天消沉,人也越来越瘦,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
那只黑猫也是骨瘦嶙峋,但好在猫的生命力比人顽强的多,它的眼中依旧闪动着强大的生机。
这天晚上,一直处于行尸走肉状态的红姑娘忽然翻身坐了起来,看着窗外皎洁的月光,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她记得,上一次见到这么圆的月亮的时候,便是她与陈风相识的第一天晚上。
她疯狂地抽泣着,哽咽着,哭湿了枕头,哭湿了衣衫。
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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