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桃花园一战(第2/3页)  寻人剑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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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两人,周身散发着气场,芸雨想要靠近却做不到,一种神秘的风力阻挡着她。

    猛然间一念的嘴角流出一丝血迹,就在此时剑一的剑动了,他想起了少年的一剑,全神贯注的一剑,于是乎他在此关头挥出了这一剑。

    这一剑所向披靡,这一剑雷霆万钧,这一剑快如闪电。只是,他无法控制,无法收尾,无法想象。

    剑就要砍下一念的头,剑一并不想他死,于是在最后松开了那把剑,可剑并不会因此停下,而是径直刺向一念的喉。

    一念在嘴角流血的时候就知道大事不妙,死亡的威胁让他变了,求生欲让他狰狞起来。就在剑离他的喉一寸的时候,他的脸通红,红到脖颈,他的手就这么抓住了这把剑。

    他的手不是铁做的,毫无疑问流出血,只是流出血并不能阻止一剑封喉,可是剑就这么停了,因为白骨的抓力。

    没错,剑几乎要断了他的手骨。

    他并没有感觉到疼,因为他在笑,狞笑,狂笑,仿佛变了个人,不再温文尔雅。

    剑一知道,他疯了!他说过,陈一念是陈疯子不是陈傻子。

    他用舌头舔着剑上的鲜血,“啊!多么美味的味道啊!”

    “哈哈哈!我们再来!让我尝尝你的血是什么味道的。”他甚至没有理会受伤的手,疯狂地逼近剑一,拳拳到肉,拳打脚踢。

    这武功路数与刚刚完全不同,一时间剑一唯有堪堪抵挡,化整为零。

    你如果适应了一个人的路数,你对战起来就越来越舒服,甚至是找到规律一举击破。然而,若是他突然换了路数,那必然手忙脚乱。

    此时剑一就是这样,你来我往三十回,竟只能防御,找不到反击的时机。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三十回合后,一念已不再是越战越勇,反而是剑一让其单手也能气定神闲。

    疯子是不会考虑节省体力或是所谓的以智取胜,脑子里只有一力降十会,严格来说是失去了脑子。你能从他的红肿的眼睛瞧得疯狂,若你也只知硬碰硬不信邪,那么你不是命没了就是也疯了。

    若你习得武当的以柔克刚,那这样的疯子在你看便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

    剑一恰好懂得以柔克刚,因为他恰好有个朋友,那个朋友恰好是武当无敌手。

    在外人看来,剑一是江湖剑术第一;在他看来,比起剑术的高明,剑一始终觉得他很聪明。现在,他就觉得他聪明极了。

    雷芸雨觉得神了,她在雷府看过各色各样的江湖人士,也算是有些眼力,可这样的比试前所未见。

    他们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决斗,尽管她看不懂,可她还是知道稍有差池便会有人陨落。再后来剑一力压,险些斩杀一念,居然又峰回路转,一念不仅化解了必死的一剑,反而越战越强,她以为剑一落下下风,处处躲避,突然间又云淡风轻。

    要不是为了不使剑一分心,她早就想拍手叫好。

    一念倒下了,累瘫了,浴血全身。

    剑一同样力绝,芸雨搀扶着他,踏出陈家大门,回头一看,那桃花仍在飘零。

    等剑一走后,仆人纷纷跑来,将他们的少爷拖回府。他们站的虽远,可也看了场旷世奇战,要不是一念少爷吩咐任何人不得打扰,他们也想临近观战。

    管家道:“来人,为少爷沐浴更衣!”

    仆人问道:“是让仆人来还是吩咐婢女去?”

    管家怒道:“废话,少爷现在晕倒了,他又看不见,自然要婢女服侍得更好些!”

    平时婢女没机会服侍少爷的机会来了,她们紧张得很,业务不熟练,实在是少爷不近女色,平日里他就不让她们靠近他。

    可毕竟是婢女,僵持一会,三下五除二就褪下了他的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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