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世界的这段时间,李平已经发现,这里人们之间的称谓即熟悉又陌生,既讲究也随意,除了一些特别的称谓外,大体上搞不明白叫错了也无所谓,因为实在是说道太多,而普通小民又哪里搞得那么清楚。
但“我”和“你”的这个最常的使用却恰恰有着严格的讲究,也自然而然的引起了他最多的关注,因为胡乱说话多了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在这时其实已经是人们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自称,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乡野小民,无论高低贵贱莫过于此,这点有些大出李平的意料,而奴婢这个词平常却没有人用。
而“你”也不是轻易用的,除一般性的使用外,在两人接触时使用“你”要么是表示亲切热乎、要么就是两人彼此很熟。而在面对达官贵人时,“你”更不能乱用,只有自认地位对等的人才敢用“你”去称呼对方,否则只能去用敬称。所以刘小惠从来没有在李平面前说过你,也没有和其他人说过,李平只听她在刘三面前叫过。
在和马永的一次闲聊中,据马永听说,就是宫里的皇上在日常生活中也多用“我”来自称,“朕”更多的只用于非常正式的场合和行文中。
在李平的有意引导下,马永还不经意的谈起,大户人家的下人们通常也使用“我”,或者直接使用自己的名,有时为了表示谦卑也会用“奴”来自称,男性的仆人有时也会用“小的”来自称。至于自称“奴婢”,一般只听说在高官大门的家中和宫中使用,听说太监们也会这么自称。至于等同于奴的女仆人,有时也会被称为女婢或婢女,而且也不是自称。
马永的这番说辞,倒也大体符合李平粗略读过的《红楼梦》中关于人物之间称谓的描述。描写明朝官宦家生活的《红楼梦》成书于18世纪的清王朝早期,是“主子”文化的极盛时期,也是历代主仆地位差距最大的时期,“我”却依然是书中的主要用语,可见明朝晚期也应差不太多。
更有意思的是“爷”这个称呼,也不是李平原来想像的到清朝才开始的说法,而是在这时就有着很广泛的使用,并且也并不是奴才文化的产物,真的是一种尊称。因而,保障营中的人多叫李平为“总爷”,把宋宝来多称为“二爷”(因为李平算是大爷)。而且“爷”这个称呼还十分意外的不限男女,除了地位很高的人会被称爷外,人们还会对内心十分敬重的人称某爷,哪怕她只是个尼姑或是个普通妇人。
而“长官”称呼在部队中的推行也出奇的顺利,甚至居然还让很多部队里的官兵有一种自豪的感觉。原因居然是“长官”和“大人”两个称呼此时已经有了,并还很普遍的使用着。它们此时通常是在官场之中使用或专门用来称呼官场中人,官兵互相高兴的叫着可能是有一种大家都已入官场的感觉,好像提了身份一般。
而李平在别人面前称高蕾为高小姐、赵兰月为赵小姐,也属于歪打正着。小姐这个称呼也决不是瞎用的,只有大户人家未出嫁的女儿才能被称为小姐,小门小户和普通乡民家的女儿是决不能这么叫的,只能被叫做姑娘或某家的女儿。因此,当人们叫着高小姐、赵小姐的时候,本身就是对她们尊贵身份的一种认可和敬服。
更有意思的是,李平经常叫宋宝来为老宋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不适。原来,此时在称谓前冠以“老”字完全就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风俗,才二三十岁的男女就被称为老大人、老人家、老夫人等几乎比比皆是。
但也有前提,称谓前被加“老”的得是有点地位的人,普通人还是不行的。甚至有这么一种说法是:三品以上庶僚(百官),多称之曰“老翁”。虽然李平的这种“老”加姓的叫法还比较新鲜,但考虑到中国之大,语言各不同,谁也说不好外地就不这么用,所以李平的这种叫法就很快被接受并流行开来。因为这么叫后,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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