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旁边有一条人气特旺的胡同,这一会胡同里家家餐厅都在上人。
老梁拎着一瓶酒领着俊西进了一家茶餐厅——“胡同里”。
客人不是很多,餐厅装修走的中国风,古朴雅致也很舒服。
俩人坐下后,服务员没过来,倒是过来一位清瘦的男士。
四十多岁,五官清俊,一双眼睛尤为锐利。
俊西看着这人,觉得气场不凡,连腰间系的那块条纹围布都觉得质感不俗。
老梁笑着指指他:“给你介绍一下,这里的老板陈庆帝,别看他现在是一厨子,以前也和我一起玩过摇滚。”
俊西听的一愣,倒不是因为面前这位,而是不敢相信梁胖子也玩过摇滚。
“就你那也能叫玩,话,就给我滚一边去,我就没拿你当外人,以后叫哥。”
俊西把酒接了过去:“听你的,哥!”
“庆帝”老板端了杯茶坐了下来:“怎么样?第一次来我这还吃的惯吧。”
显然这是在问俊西。
“您客气,就您这桌菜何止是吃的惯,太对我胃口了。”
陈老板这菜做得真不错,那货的筷子就没停过。
“爱吃就好,以后常来。”
“必须的。”
“常来可不成,他这菜贼贵,你看看这都几点了,才来多少人,”老梁抿了口酒:“这条胡同就数他家最不留人,全靠楼下那清吧撑着。”
这餐厅下面还有个负层,庆帝老板在那开了家清吧。
“千金难买我乐意,这辈子我就喜欢听听音乐做做菜。”
得,这位活得那叫一个帅性。
俊西很喜欢这里的装修风格,浓浓的古韵相当大气。
大厅里放了不少中式摆件,其中一张四方的台案上竟然放了一只玉玺。
梁启跃看着对面的俊西有点愣神,也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老陈,你这是又弄了件什么宝贝回来,就这么搁在大厅里,也不怕一会我给顺回去。”
庆帝朝那里看了一眼:“喜欢尽管拿走,这是我前阵子在缅国抱回来的。
上个星期大钢子过来看过了,说这是块血玉,年代越久怨气越深,根本不好出手。
十几万拿回来的,硬生生砸手上了。”
“看上去还行,你不说别人也不知道。”老梁夹了筷菜焖了口酒,吃的那叫一个香。
庆帝摆摆手:“提都别提,这事自己不知道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就不能再装糊涂。”
俊西看着他,那感觉很像自己上辈子的老领导,有担当,也够意气。
“陈老板,可以让我看看这玉玺吗?”
“尽管看!”陈庆帝走过去把那玉玺拿了过来。
俊西翻看着手里掌宽见方的玉玺,通体洁白很有份量,玉的上部分夹着缕缕红丝,像血一样向四面绽放。
“这方玉的确是血玉,但这么大的血玉真是不多见。”
俊西说完把玉玺放在了桌面上,用自己手机上的手电筒对着玉照了起来。
对面坐着的二位都在看他,难道这年轻人也懂玉?
曾经,俊西为了执行一项任务,上面特意给他找了位古玩大家。
没想到这位专家的本事全在嘴上,看得准不准没关系,反正他都能卖个好价钱。
俊西觉得这也是种本事,想想当年那和氏壁的主人,那推玉的经历何其惨烈!
他看了一会后重新拿起了筷子:“两位大哥听说过血玺吗?”
对面二人都没有接话,俊西也不需要捧哏。
夹了块鱼肉放进嘴里,继续说道:“过去有一种传说,血玺是可以请阴兵的,这玩意要是搁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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