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飞溅的金属弹片,耀眼夺目的爆炸火光,震耳欲聋的炮火轰鸣,还有四散在战场各处混杂着金属碎片的血肉。
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地面战才是男子汉的极致享受。
约翰最喜欢做的就是带着一伙法外狂徒,燃烧自己的生命和意志,在熊熊燃烧的战火和遮天蔽日的硝烟中勇往无前。
约翰最喜欢听的就是友方炮火划过天空,撕裂大地时发出的雷霆一般的轰鸣声。
约翰最喜欢看的就是布满鲜血,弹痕累累的动力战斗服,那是荣耀的象征,他还喜欢看子弹出膛时爆发的明光,那是带给敌人死亡的征兆。
虽然渴望极致的战斗,但他不是一个莽夫,该刚的时候就应该一往无前的上去刚正面,该撤的时候就应该果断迅速,毫不拖泥带水的撤离。
作为中队指挥官,约翰有自己的一套行事准则,他必须在第一个踏入战场,必须最后一个上运输机,现在的他正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时刻警惕地观察周围的形势。
那些海盗身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化,个个都变成了悍不畏死的战士,就在距离运输机还有数百米的时候,一队装备简陋的海盗从边上废墟的一个拐角飞扑了出来。
因为距离太近,所以陆战队员们还没开几枪就被海盗们拖入了近身战。
约翰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一个高大的海盗,看样子还是一个头目,个头跟他一般高,只不过胸膛没有约翰那么宽,他们的装甲撞在一起,发出了砰砰的金属碰撞声。
在这么近的距离之内,两人的电磁步枪只能被当作金属棍棒使用,两人怒吼着举着枪托疯狂地挥打着对方,最后,他们连枪都不要了,直接徒手搏杀。
约翰很快就挨了一记凶狠的脚刀,摔倒在地,随后头盔上又被那个海盗狠狠地踢出了一个凹痕。
绝不能这个杂种继续活下去!约翰心中想到。
虽然海盗的装备较为简陋,但是想要徒手杀死他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约翰想要翻滚到一边,跟海盗拉开些许距离,这样能够从地上起来,可是战甲宽厚的背部让他一时间难以完成这个动作,而海盗则有条不紊地踢着约翰的肋部。
约翰大吼一声,瞬间加大了背部引擎的推力,然后一用力,便从地上挺了起来,在这过程中,他顺势抓住了海盗的一只脚,用力向右一扭,海盗重心不稳跌倒在地上。
而约翰立刻扑到那名海盗身上,一屁股坐在他的胸口,两人顿时攻守异位。
“混蛋!现在轮到我了!”约翰怒骂一声,对着海盗的头盔一顿挥拳。
很快,约翰就从海盗身上摸出一颗手雷,然后按下了海盗头盔侧面的按钮,护面罩被约翰打开了,露出了一张油垢满面,胡子拉碴,两眼呆滞,因搏杀而面容狰狞的脸,那个海盗奋力挣扎想要把约翰给推开,但是约翰没给他机会。
“送你一个小玩意儿,希望你喜欢!”
约翰狰狞地弹开了手雷的保险栓,把它塞进了海盗的头盔里,然后贴心地帮他关上了面罩,最后连滚带爬地逃到了一旁。
如果这颗手雷的爆炸延时能更久一点,如果海盗的手速能更快一点,他或许还能把这颗手雷从面罩里取出来,但很可惜没有如果,一团刺眼的火光过后接着是一阵爆炸的巨响,那名海盗的头和头盔都消失不见了。
“长官!”一名士兵跑了过来,向约翰伸出了手。
约翰站起身,捡回了刚才丢在一旁的电磁步枪,说道:“走!”
运输机发出巨大的嗡嗡声,巨大的机身在地面上投下一大片阴影,那些隐藏在山坳里的多功能步兵车已经被其他的作战小队清除掉了,所以运输机的起飞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阻碍。
隔着运输机的机舱,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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