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喝酒吃肉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跟老子不熟?莫文清恼火得很,咬牙切齿道:“我给你写字据总行了吧?”
“那是必须的!”李一一呵呵一笑,“还要按手印!”
“行,我给你按!”
“稍等!”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敲竹杠的机会,李一一自然不会放过,立马找来纸笔,写好之后递到莫文清面前,一脸和蔼道,“莫大公子,快按吧!一会儿天黑,外面的铺子可就关门了啊!”
“什么?五千两黄金?”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叼毛,居然在这时候趁火打劫!向自己索要五千两黄金!莫文清双眼喷火,指着李一一恨很地道,“这么多?你干脆去抢好了!”
我踏马可不就是在抢?
李一一面带微笑道:“莫大公子,你这话就有点过了,你看这天都快黑了,万一有强盗出没把我掳了去,那我可不是亏大发了?我这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替你办事,收取那么一点点费用,难道不应该吗?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屁的道理!
莫文清自然不会信他的鬼话,寒着脸道:“扯什么犊子?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来的什么强盗?我看你分明就是想借机敲诈!不行,这么多,我接受不了!”
“接受不了?那行,你另请高明吧!小爷我还不伺候了!”李一一懒得和他讨价还价,衣袖一甩便要离开。
“你!”莫文清总算是知道为何莫斗虎会拿他没办法了,这家伙就是一块煮不熟啃不烂还带毛的滚刀肉!一脸愤恨地点头道,“给我回来!我按还不行吗?”
“这就对了嘛!你说你痛快点多好,墨迹个啥?”李一一立马换了一副表情,看着他按好手印,收起字据,这才哼着歌曲欢天喜地的离去。
随便在街口买了一件最便宜的衣裳,又在地摊上花低价买了半瓶不知道过没过期的金疮药,然后慢悠悠地返回客栈。
看着面前那件花花绿绿难看得要死的袍子,莫文清一脸不快道:“你确定,这是锦绣阁的高档货?”
“当然啊!这是最新款,你没见过很正常。你看,你穿上之后,暴发户气质瞬间展露无遗!啧啧,太有型了!我要是个女人,我都想投怀送抱了!”李一一很是违心地说道。
你踏马要是个女人,也是守活寡的命!莫文清心里暗骂,扯了扯那极为不合身的袍子,又问:“让你买的药呢?”
“喏!”李一一甩手便将一个黑不拉几的小瓶丢了过去,嘴里道,“人家说了,用之前最好先消下毒,不然没效果。”
“消毒?拿什么消毒?”
“酒精呗!这点常识都不知道,你这几十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吧?我给你带来了。”说着,李一一变戏法似的拿出一翁烈酒来。
莫文清咽了口唾沫,仰着脸后怕道:“这……痛不痛啊?”
李一一拍着胸口,笑呵呵地回答:“怎么可能会痛?我以前身上有伤,直接泡在酒缸里,舒服得不要不要的。”
“那行!”见他不像是在说谎,莫文清决定再信他一次。
结果烈酒沾上伤口的瞬间,莫文清身体瞬间绷直,尖着嗓子惨叫起来!鼻涕眼泪哈喇子再同一时间淌出。
如同野狗撒尿一般,以一个怪异无比的姿势趴在床上,浑身抖个不停,剧痛让他的声音都变了:“好……好痛!你……你居然骗我?哎哟!不行了,不行了!我要死了。”
“哎呀,痛肯定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连这都忍受不了?以后能成什么大事?你就不能像我一样淡定点?”李一一边说边摇头,眼中满是鄙夷的神色。
踏马的,痛不在你身上,你当然这么淡定!没得说,这个仇,先记下来了!莫文清憋着火,待到疼痛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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