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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意思啦!

    越是翻阅原主的记忆,卫乐就越是惊讶。原主居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失了,但卫乐还是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变好了。以前要背二、三十遍才能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住了。

    原主看过的书不少,毕竟是侯府出门,侯府的书籍再怎么样也比穷寒出生的秀才家中要多。光是默写出来的书籍,卫乐都能装点他的书房了。

    得,现在书房才是名副其实。反正他每天也要练字,一边默写一边练字,一举两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写出一本书,估计等他全部默写出来,应该有几百上千本。

    实在是原主的记忆力才好了,记得书籍十分庞大广泛,什么内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这样也没逃脱开算计,还是被赶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览群书,连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内容也都记了下来,现在全便宜了卫乐,这些东西可是传家之宝。真正的书香门第靠的是什么?不就是书籍吗?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养,有着这些书籍,总有一天会发扬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书籍刊印是很麻烦的,好多书籍流传都不广,只有少数人家才有。现在只要他把脑中的书籍都默写出来,一分钱都不用花,所以卫乐这个便宜是捡大了。

    就连四书五经卫乐也默了,反正这东西以后也可以给孩子学习,趁着现在原主的记忆没有消失,赶紧把它们默写出来,完全变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这样一来,卫乐每天的时间就很紧了,还要抽空去县城把订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来,忙的他团团转不说,银子也花了不少。主要是他买了许多的纸墨,甚至上好的纸墨他都买了一些,专门用来默写那些古籍的。

    卫乐按照书籍的贵重,把最好的先默写出来,然后是次等的,最后是才是常见的。笔不离手的后果就是,卫乐的字更好了。

    他写的认真,从一开始仿照原主的字迹,到现在有了一丝自己的风骨。卫乐很满意,原主的学识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迹好坏。

    当然卫乐在忙碌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仔细请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动物们常去喝水的地方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复杂一些,而且保证猎物们踩进去就不要想人挣脱。

    卫乐在陷阱上面做了一层伪装,又在旁边做了记号,提醒其他的猎人或是进山的村民们小心,这里有陷阱,他只是想打猎,可不是想害人。

    卫乐下的陷阱很隐秘,位置也挑得好,三个陷阱里都有猎物,而且还都活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和一只半大的野羊。

    卫乐把猎肉放在背篓里,又把陷阱还原,再抓两次这三个陷阱就没用了,得还个地方布置。

    陷阱还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许多,起码小心一点就不会摔跤。

    与卫乐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则是村子里老猎人李大海的家,因为年纪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猎,平时靠着家中的两亩田地和帮人硝皮子过活。

    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酬劳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毕竟硝皮子也需要几样药物,花下来也得十来文。本来想直接给他四十文钱的,可李大海馋兔子肉了,于是就换成了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李大叔,羊杀了你再割条腿去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攒上几张回头做衣服呢!”卫乐把野羊抱出来,李大海直接接了过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卫乐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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