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章 风雪(第2/2页)  反套路修真日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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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郎。

    他的事迹传到大汉朝最高统治者的手中,汉武帝以勇冠三军封他为冠军侯。

    公元前121年,十九岁的霍去病被任命为骠骑大将军,两次出击匈奴,歼敌四万余人,俘虏匈奴王五人从此大汉帝国打通了河西走廊,控制了通往西域的门户,而霍去病,则成为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公元前119年,二十一岁的霍去病领骑兵五万,深入漠北两千多里,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七万余人,乘胜追杀到狼居胥山,在这里,他举行了祭天封礼,随后,他又一路穷追匈奴,直打到瀚海方才回兵,匈奴从此远遁,而漠南再无王庭。

    霍去病不知道,在后世的千年里,因为河西走廊的那个身影,因为勇冠三军的勇气,因为漠北的纵横无敌,因为封狼居胥的无敌英姿,成为了历代名将毕生的梦想。

    也许霍去病生来就是为收复大汉疆土而来的,疆域回归,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公元前117年,年仅二十四岁的霍去病溘然长逝,他的一生很短,却极尽绚烂,青史留名。

    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他纵马高歌的那一刻,他始终是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是那个征战千里的英雄,是华夏史上最壮丽的诗篇!

    沈卜芥回忆起史书上关于他的一切,由衷的叹息,“如果不是在二十四岁死去,他的一生该有多么的波澜壮阔啊!”

    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不过七年时间,他就从一名默默无名的少年郎成长为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他的七年,抵得过多少人的一生,也难怪后世将军皆以封狼居胥为终生的追求与荣耀。

    三清看着与匈奴人对峙的大汉朝军队,金戈铁马中,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是那样的显眼,飞扬的英姿、少年的朝气与血性展露无疑。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身上带着征战沙场的杀伐之气,眼神坚定又锐利,语气铿锵有力,振臂高呼,“匈奴暴虐,擅开兵戈,欺我同胞,霍去病奉大汉天子令,将义兵,行天诛,寇敢持兵杖凌我者,必戮!”

    后面两个字说的杀气四溢,听得将士热血沸腾,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谁而战!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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