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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西将军也曾对天盟誓,待天子不再被贼臣挟持时,自当将玉玺奉还朝廷。现如今,司徒你诛杀贼臣董卓,足以证明朝廷气象一新,君侧已清,征西将军自当将玉玺奉还天子——你以为,此功如何?”
王允心里咯噔一下,彻底坐不住了。
确实,他意识到,刘备相比于其他地方实力派,还有一个独到的优势,那就是人家去年在雒阳跟其他几路进了雒阳的诸侯盟誓过,大家都把失而复得的玉玺委托给他。
刘备多多少少有一定的“判断天子还有没有被贼臣裹挟”的权威,他交还了传国玉玺,就说明他认可现在这个朝廷辅臣不是挟天子的国贼。
王允现在也是非常需要这样一个外部认可,来尽快巩固其地位的。
“再加上一块玉玺……似乎封个王确实挺合理了。”王允内心都忍不住这样想。
当然了,他也知道这事儿没那么容易,因为他虽然近似大权独揽,但还得说服皇帝,皇帝十二岁,已经稍微有点见识了。另外,杨彪、士孙瑞、马日磾这些重臣、同谋,多多少少也要商量一下。
玉玺这个筹码,就能拿来堵住杀董同谋的嘴,那俩朝臣也急需被认可“现在的天子已经不算被人挟持”的状态。王允到时候私底下一转告,大家都能支持。
彻底想明白这些后,王允神色转向和蔼:“不知征西将军以为封什么王合适?”
李素假装很顺其自然、完全没经过大脑:“征西将军原本为了北伐讨董,将幕府设在南郑,当然以汉中王为好。”
王允脸颊上的法令纹一抽:“不行!此名有僭越之嫌——李中郎,别说你没有想到这一点。”
李素不卑不亢承认:“是我有些疏忽了,不过,如若朝廷刻意回避,不是反而显得有疑忌之心?征西将军连玉玺都奉上了,还有什么好多疑?
要不这样吧,我给你个办法——我过几日就离京回南郑,正式具表章上奏征西将军及幕府诸将佐功绩,并传国玉玺,一并送回长安。司徒可以说服天子,第一道诏书先愿封征西将军为汉中王。
诏书到南郑后,征西将军自当以朝廷礼法辞让,咱也不用再辞了,就辞一次,而朝廷也在第二道诏书中改封蜀王,兵附加‘朝廷新定未久、道路不靖,四方依然扰攘,此非拘执虚礼之时,不得再辞’,而后征西将军便拜受蜀王之封,如何?”
这里必须提一句,蜀王虽然是一个字的王,但李素说的蜀王显然是封地一郡的常见藩王,就跟“中山王”、“河间王”、“东海王”一样,没什么特别。
这里的蜀指代蜀郡,而非蜀地甚至益州。
王允当然知道这些常识,所以他的关注重点不在这儿,而是李素提出的“辞让之后,朝廷诚恳减封,以此诚意让受封者别再辞了,一锤定音”。
封王虽然不比王莽已经有先例的“篡位禅让”那样要“三辞而后受之”,但稍微辞让辞让的姿态还是要摆的。
当然了,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因为血缘,比如你是皇帝的儿子或者亲兄弟,那直接封王是没有辞让的。但远一点的汉室宗亲,因为对于挽救大汉有重大功劳,这种封王是要谦虚的。
王允也就明白,如果朝廷第一封诏书给汉中王,第二封再给蜀王,那刘备是不敢第一封不辞就直接接受的,那样会被天下骂,对名声的损失说不定比封这个王得到的好处还严重,得不偿失。
“你真能确保刘备会接受第二道改为蜀王的诏书?”念及此处,王允忍不住问。
李素笑了:“你应该问,征西将军会不会在拿到第一道诏书的时候,就交出玉玺——至于第二道,还不是任凭司徒改换名分?”
王允一想也对,刘备手上的筹码,在交换第一道“册封汉中王”的诏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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