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村庄的围墙上望去,可以见到三百名骆马军人排列成三个整齐的方阵,他们那画着骆马徽章的盾牌和黑色的铁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猩红的披风,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红色的海洋,随时准备埋葬一切敢拦路的敌人。
骆马军团的精锐天下闻名,哪怕是这一支属于城防军队的二线部队,就像战斗在一线战场的野战军团一样,他们用短剑拍击着盾牌,发出“砰砰”响声,口中高喊哇啦,一夜的急行军似乎并没有消耗掉他们多少体力。
战斗还没有开始,结果已经显而易见了。
从没上过战场的迦麦村民早已经心惊胆颤,有些握不住手中的锄头了,蒙太见状,不由叹了口气。
他现在已经不奢望胜利,只希望自己能带领这些村民多坚持一会儿,让骆马人从此不敢小视迦麦人。
“你现在是不是很后悔?”小生看了蒙太一眼:“要这些村民去和骆马正规军作战,等于是让他们去送死。”
“投降也是死。”蒙太咬了咬嘴唇,果决的说:“在战斗中死去,至少更像个男人。”
“我不知道你们和这些骆马人有没有想过,难道一定要战斗吗?”想起乐土大陆的平和,天使与血族间的默契,小生实在难以理解这些人。
共同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为什么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不死不休?
小生并不知道,天使与血族又何尝不是相互仇视多年,能有今天的局面,与他父母亲和圣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我没想过。”蒙太想了想:“因为我的敌人骆马人从没这样想过,如果我放下了武器,不是任凭他们残杀吗?”小生不由沉默。骆马第二十六军团第三大队一中队的中队长玛雷,现在想的并不是如何才能攻下,自己面前这座小小的村庄。
在他看来,用三百名骆马正规军,进攻这样一座由百十个迦麦农民防守的小村庄,并不比一场军事演习困难多少。
如果需要,他只需五十名士兵就能屠尽这个村子。
之所以兴师动众带来了足足三个小队的士兵,是因为他要的不是屠村,而是尽可能的活捉这个村子里的迦麦男人。
只要把这些俘虏卖给骆马城的角斗场,自己就可以大发一笔,玛雷现在满脑子里都是亮闪闪的金币。
“中队长阁下,我军已经完成布署,要进攻吗?”一名传令兵带来了三名小队长的请示。
“全军进攻!传我的命令下去,不许擅自使用弓箭,要尽可能的活捉这些迦麦人,他们可都是钱啊,哈哈。”玛雷仰天大笑。骆马人的进攻方式像战争课程一样有板有眼,最前排的士兵竖起巨大的护盾,后排的士兵则随着小队长的一声口令,整齐画一的将盾牌顶在头顶,踏着整齐的步伐,不疾不徐地向村庄迈进。
眼看骆马人的第一个方阵已经来到了村墙下,蒙太大叫道:“掷石!”
迦麦人没有弓箭,唯一能够用来守村的,就是从各家各户屋顶上,取下来的石块和木梁。
随着蒙太的命令声,迦麦人零零落落地掷落了一些石块,砸在骆马人的盾牌上“砰砰”作响。
可惜这些大小不一,零散分落的石块无法敲开骆马人的盾,骆马人几乎没有任何停顿,顺利地来到了村门前,开始用他们可怕的撞槌撞击村墙下的粗劣木门。
只不过五六次撞击,村门便被撞的四分五裂。
整整三个方阵的骆马轻装步兵,狂呼着冲进了这个小村庄,负责在村门后防守的十几名迦麦村民,根本无法组织起有力的抵抗,就像被海浪卷起的小石子一样,转眼便被淹没在骆马人的红色披风里。
蒙太大吼道:“是男人的就跟我来,我们和骆马人拼了!”
到了这个时候,即使是最胆小的人也忘记了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