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碗,一手在他眉间一点,施了一个噤声咒,随后又把一勺粥喂了进去“食不言。”
沈珩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乖乖接受阮琤喂过来的饭,等把一碗粥喝完,阮琤才给他解了噤声咒。
虽然每次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可平心而论,在他受伤的这些日子里,阮琤对他实在不错。
每天能吃到不同花样的菜式,即便没有肉,但每一道菜都让人欲罢不能,而且还能被阮琤亲自喂饭擦身。第一次被阮琤这么温柔对待的时候他背后起了一层冷汗,到了最后,他已经完全可以厚着脸皮让阮琤给他买这买那了。
反正只要阮琤不生气,这个免费保姆不要白不要。
吃饱喝足了,沈珩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大大咧咧地拍着阮琤的肩膀道“十二哥,你这么好的手艺,要是哪位姑娘能入得了你的眼,还真是享福了。”
被莫名夸成“贤妻良母”的阮琤坐在床边,神色淡然地看着他。
怎么感觉被看得毛毛的
即便他身上的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可难免还是会犯痒,这会儿沈珩已经开始把手放在肚皮上乱挠了,阮琤索性把手按在他的肚皮上,替他缓解伤口处的痒“别乱动,小心把伤口挠破。”
温热的大手覆在他的肚皮上,把他揉得全身筋骨都舒舒服服的,靠在枕上昏昏欲睡,像极了午后阳光下睡得安然的小猫。
沈珩侧了下身子,好让阮琤揉得范围更大些,懒洋洋道“我不乱动了,你给我揉啊”
“我给你揉。”
“你对我可真好,比”
阮琤呼吸一滞,偏头去看,沈珩把话说了一半,就闭上眼睡着了。
或许是阮琤揉得太舒服,加上饭饱之后的困意,沈珩早就犯上迷糊了,所以他才会在半梦半醒之间,说出那么一句没头没尾的梦呓。
“你对我可真好,比阿姨对我还好。”
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从小就在孤儿院里长大。他出生在一个四线小县城里,那个时候孤儿院并没有现在那么完善,孤儿院里的孩子又多,每个孩子的饭都是定量的,很多时候阿姨忙东忙西,难免会疏忽掉他。
所以为了不给阿姨添麻烦,他很小就养成了吃饭迅速的习惯。
吃饭快有个很明显的好处,同一碗饭,狼吞虎咽会比细嚼慢咽能更饱一些。可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子,有的时候这个办法并不奏效,夜深人静的时候,为了缓解一下饿得泛酸的胃,他便会把身子蜷缩到最小,然后把手指放嘴里啃,权当过干瘾了。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手总是被啃得坑坑洼洼的。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他长大之后,就算能吃饱饭,每次吃饭的时候他都保持一个飞快的速度,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迅速吃完一碗饭,然后优雅地放下筷子放下碗,潇洒地把钱往柜台上一拍,结账走人。
在他睡着之后,阮琤并未离开,而是一直坐在他床边,握着他的一只手。
眸子里是难得一见的温柔。
可就算沈珩已经睡熟了,还是改不了蜷着身子睡的毛病,三番五次地把身子缩得和个虾米一样,偌大一张床,他窝在角落里面,被子里鼓起了一个小小的包,看上去竟有些可怜。
阮琤望着他,沉吟了片刻,再次将手指点在了他的眉心处,一缕微弱的光芒自他指尖生起。
“回来的人,是他吗”
“是不是他”
还是和先前一样的问题,不知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别人。
须臾,他像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一样,轻轻叹了一口气,将指尖收回,改为揉着那片微蹙的眉心,手上的动作温柔无比。
沈珩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鼻梁高挺,双目澄澈,脸上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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