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17章 三十税一(第2/3页)  晚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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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纳些税,可你们的商队商铺工坊上赚的可比土地中多多了。而我们的新税,对于商税方面可是很优惠的,相信你们的目光不会如那些老人一样,只盯着那一亩三分地吧。看看我们镇[*],如此繁华,如果只靠那几亩地的产出,怎么能有今曰景象?”

    萧定邦和韩安国如果能选择,他们自然不愿意支持这新税法,但他们不得不承认李璟说的很对,虽然他们做为大族的代表,可实际上在登莱等镇[*]内占有的土地并不是最多的。而且,李璟说的很对,他们在镇[*]中那些商队商铺工坊所取得的利润,是土地中所根本不能相比的。而且他们都刚刚坐上刺史之位,眼下不论怎么说,都是绝不会与李璟唱反调的。

    二人都是坚定的站到了李璟这边,领头支持新税法。

    倒是盖寓对于李璟计划征钞代替实物和钱,有些担忧。虽然镇[*]的钞票已经发行了三年,而且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可这毕竟只是一张纸钞,如果需要便能大量印制。他对于征税全征钞,感到有些不安。

    李璟征钞的计划也是考虑许久之后的结果,唐朝两税征钱,结果钱重物轻,而且唐朝本身就钱荒,李璟当初印钞也就是因为对付钱荒。甚至还规定了钱不许出境的规定,并且加印了金银币来解决钱荒的问题。明朝时,是实行征银。但唐的银开采不多,还无法大量使用。而且明朝征银后,还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火耗的问题。李璟直接征钞,既能解决钱荒又能解决火耗,唯一的麻烦就是钞票是个双刃剑,用起来得十分小心。

    不过李璟自己有信心不会滥印钱钞,也许以后他的子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还是把眼前的这一关渡过再说。

    看到众人对于这一条鞭法有些适应接受了后,李璟微微点了点头,马上又抛出了更深一步的摊丁入亩制度。

    一条鞭法可不是李璟真正要用的税制,摊丁入亩才是。

    摊丁入亩,就是把丁税合到田税之中,按田亩征税,彻底终结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和役一元化。

    “摊丁人亩”则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促使了地赋和丁役完全彻底地合而为一,自后丁摇和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外,另无徭役矣。

    特别是“摊丁人亩”将使城镇工商业者免除了丁银,上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

    而且新的税制将放弃对农民特别是无地农民的直接控制,农民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迁徙或者是改行业都不再受严格的户籍限制。

    李璟挥动着手臂,有些兴奋的高声道:“摊丁入亩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即以土地占有和占有多少作为赋税征收的依据,“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使我镇赋役负担达到合理、平均的分配,使纳税百姓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从而保证藩镇的正常税收,维持藩镇正常运转。”

    摊丁入亩一开始就是李璟准备用来缓和土地兼并,防止地主逃税,减轻普通百姓负担,防止逃亡隐户,增加藩镇收入的大杀器。

    如果把摊丁入亩税制拿到朝堂上去,肯定难以实施,因为这个制度对朝廷和对普通百姓都有极大好处,但是对于那些大族地主富户们来说,却是一个触动他们利益极大的坏计划。

    不过对李璟来说,来自这些方面的抵触他不用太担心,因为他治下十州之地几乎就是割据之地,而且只有少部份土地现在是富户们占据着。大量的土地其实都是新分下去给移民军户们的,他们绝不会反对这个对他们有利的计划。

    关于新税制的会议一连开了五天,五天之后,会议通过了李璟的摊丁入亩新税法。同时,还通过了专门的工商税法,对于关税、商税等定下了标准,商税三十税一。

    新税定下之后,李璟便请参会的这些刺史县令还有司户参军事,以及那些列席的咨议、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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