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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墨璃:“可是在城儿面前,为夫就是一只笨的要死的小绵羊。”
倾城:“再见。”
南墨璃看着倾城的眸子专注而炙热,他因为弓马骑射生了薄茧的手指轻轻抚过倾城的眉,这一瞬间,倾城竟有种他真的喜欢自己的错觉。
很可惜,这只是错觉。
因为下一秒,南墨璃就伸手在倾城的额头上猛弹一记:“小笨蛋,朕如此用心良苦,你是不是很想给朕一个感激的吻啊?”
倾城“…”
是啊,倾城真的很想弄死他!
永成三年,一条惊天秘闻在云城的大街小巷风一般流传。
据说,当朝圣上去灵隐寺为太后祈福,青灯古佛焚香祝祷九日,却带回了个小和尚。
有目击者称,那小和尚身姿婀娜,清秀得跟小姑娘似的,进宫后深得圣眷,**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有人感叹,有人扼腕,更多的人恍然大悟,原来皇上登基十年都不选秀女、不纳妃、不立后的原因不是不举,而是喜欢男人啊!
这则皇族秘闻很快被说书先生添加了无数细节,改编成旷世奇绝、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又被书商刊印成书,流播四方,不知惹得多少闺中少女柔肠寸断,又不知引来了多少爱国志士击节长叹。
然而,事实是这样的。
南墨璃只是把办公地点由御书房挪到了寝宫,他盘腿坐在床上,怀里抱着吃了软筋散,又被点了哑穴的倾城,一边调戏倾城,一边一本正经地和朝臣们谈论政事。
朝臣们显然都被这有伤风化的一幕闪瞎了眼,眼观鼻,鼻观心,从头至尾连头都不敢抬,自然没有人发现倾城是女人这一事实。
等朝臣们都退下了,南墨璃才解了倾城的哑穴。
这些日子,他不但天天点倾城哑穴,还拿软筋散当饭,一天三顿给倾城喂,以致倾城不管白天黑夜都躺在床上,浑身软得跟面条似的。
可南墨璃还说这是为倾城好,因为倾城太瘦了,抱着硌手,多躺躺利于养膘。还有就是这些日子倾城太过于活泼,不利于皇子皇女的成长已经营养的吸收。
倾城恨得牙痒痒:“南墨璃!快给我解药!否则早晚有一天,我要毒了你!”
“就不给,就不给,”南墨璃十分幼稚地对倾城做了个鬼脸,“来呀来呀,来杀我啊!快来杀我啊!”
倾城趁他不备,用尽全身力气,张口去咬他的耳朵。
不咬掉他半边耳朵,倾城誓不为人!
可南墨璃像是早料到了倾城的动作,闪得飞快,倾城不但没咬着他,还被他趁机往嘴里塞了块桂花糕,噎得倾城话都说不出来了。
于是,三日之约,倾城惨败。
果然,南墨璃这人耍起心眼来,绝对的令人发指。
倾城殿。
“为夫这次,表现不错吧。”南墨璃鹰眸中有七彩流光绽放,嘴角扬起的弧度摄人心魄:“城儿你是不是在担心什么。”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有些事情,不用多说便早已心意相通。
“墨璃,我…”
“你怕城儿你有一日离开了为夫,为夫会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南湘?”南墨璃的眼神似乎看透了倾城的想法:“城儿是不是在怕什么。”
倾城轻柔地笑了笑,不错,她在怕孩子出生之后,西鸣就会过来将自己带回天庭。倾城已经打定主意,哪怕是自己拼尽全力,也要让南墨璃继续在南湘,做他的天下霸主。
“我想说的是,墨璃,这个世间并不是只有我百里倾城一个女人,你的人生也不仅为了一个百里倾城。你是皇上,你的人生应与南湘万里锦绣江山在一起,与天下百姓一起。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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