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九章 收获(第1/2页)  口袋妖怪中的猎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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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困惑的愣了一下,有些茫然的歪了下头。

    闹钟?

    这有些让他出乎预料,让他情不自禁的有些愕然。

    这是,飞云市百货大楼的特产。

    每十年仅售一百份。

    这却是大志见过的第二杖了。

    除实际效果以外,这个闹钟与红白球一模一样。

    并且还是纯手工制作。

    小智家的那枚是放在他的床头的,但不知为何,每当小时候大志的兄弟们说一句羡慕的时候总是会被自家的爷爷奶奶吊起来打。

    要知道那两位老人平日可是最喜欢他们这群孙子辈的。

    虫群涌了下来,大志轻轻点开了读档的页面。

    又犹豫了一下,他在犹豫要不要再作最后的挣扎。

    读档的次数还剩两次。

    他出门才不过三天,常磐森林一共十八个精灵栖息地只过了一个,这就再用掉一个读档?

    那等他过完全部十八个栖息地是不是要耗掉三十六个读档?

    他苦闷的无声轻叹一声,就在他的手指即将点到读档上时。

    一道刺眼的白光从那已经死的十二岁大针蜂的尸体之中透了出来。

    这是……进化的光线。

    刺眼透亮的白光刺的那蜂群嗡的退散,看来他们从其中嗅到了味道。

    天敌的气味。

    火箭雀,火加飞行,种族值382……

    还是不如大志高。

    不过,小火龙的最终进化型喷火龙也是火加飞行啊,两只同属性的口袋妖怪打击面是不是小了些?

    白光散去,那十二年的大针蜂的虫壳如同一张薄纸,轻轻飘起,又落在了地,化为灰尘。

    它体长大约80厘米,看上去肥壮了少下,有些变扭着拍打着翅膀,悬在半空。

    它的嘴巴和爪子时显锋利了不少,看起来大志要将那略显累赘的肩膀海绵垫上了。

    它习惯性的落在了大志的肩膀上,细心的收了爪子,但却忘记了自已进化后的体重和特性。

    火焰之躯加上16千克的重量对于初愈的大志可并不好受。

    更重要的是,他没穿外套。

    他的训练家制服被他当成了盾牌,沾上了太多几近无毒的毒针,暂时无法穿上。

    所以,肉眼可见的,大志的肩膀上几个水泡被烫了起来。

    火焰之躯,小箭雀的特性,会令接触到生物受到烧伤。

    小箭雀见情况下对立刻从大志的肩上跳下,不敢去看大志的肩膀上的水泡。

    就在这时,它感到有一双大手抚摸着它的脊背,温柔而清凉。

    正是大志!

    它愣愣的看着自已的主人。

    在它从血脉流传下来的记忆之中,常常有训练家因为进化而带来的火焰之躯而不再与火箭雀亲近,乃至因此将火箭雀抛弃。

    毕竟对于大多数训练家而言,自已的口袋妖怪大抵与宠物相当,一只不能撸的、时不时还会带来些麻烦的宠物又有什么意思。

    虫群似乎在忌惮,它们开始了轮唱,虫鸣合奏,多达千数以上的轮唱,一但放出,大志绝无生机。

    可就在这群大针蜂因为轮唱而不得行动之时。

    “巴大蝴,催眠粉。”

    这是巴大蝴这一版的必点技能,这一版的官方规则规定,场中入睡者,判负。

    近千只大针蜂都在转瞬间被拉入了睡眼,大志轻叹一口气,却没有放在心来。

    一把便极为粗暴的将这骸骨扛到肩上,再将一堆可能有价值的杂物丢进包中,拨腿就跑。

    巴大蝴的催眠粉效果取决于所采的催眠花粉的质量,它才刚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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