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过去,到了梅萧仁该离家的时候。她这次回来本想劝她爹搬去宣州,可是她爹到了这个岁数,已开始分外留恋久居的地方,舍不得走。
只要她爹高兴,她不会强求。
正月初七,她与叶知约定好要在老地方碰面。
马车径直驶向秋水县城,进了城才慢下来,缓缓穿行于市集中。
梅萧仁怕百姓还认得她,便没下车,坐在马车上看着窗外的光景。
秋水县和她离开时没什么两样,即便没有越来越繁华,也不曾衰落,能让她感到些许慰藉。
不一会儿,外面的路人开始往一个方向涌去,这样的情形昭示着衙门有热闹看。
马车停在县衙外,梅萧仁依旧没下车,只掀开车帘看去,见衙门外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而衙门里面还是从前那副样,两边站着衙役,中间跪着被告与原告,而后一个青衣官吏走上堂前落座,拍了惊堂木。
县令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斯斯文文的读书人,其例行问道:“堂下何人,状告何事?”
“大人,草民要告这卖猪肉的蛮夫,草民好心照顾他生意,谁知他短斤少两不,还放狗咬人。”
“放屁,你是好心来照顾老的生意?你明明是来惹事儿,报复老当年打你那几板!”
这等鸡毛蒜皮的纠纷,梅萧仁觉得熟悉,但更熟悉的是被告的声音。
县令问道:“他的腿可是被你家的狗所伤?”
“大人,他闹事不成,还想打草民的狗,狗急了可不得咬人嘛。”
“狗是狗,人是人,你的狗伤了人,你自然有过错。”县令的声音不温不火。
“大人,兔急了还咬人呐,畜生懂什么。”
二人辩驳之际,梅萧仁已经下了马车,悄然站在人堆最后面,进而看清了跪在堂中的人,身形魁梧的被告果然是周虎,从前助她维护一县法纪的捕头。原告跪在旁边,脚踝处被狗咬了地方裹着细布。
如今周虎已不再吃公家的饭,而堂中的衙役也换了人,真应了那句“一朝天一朝臣”。
县令又道:“畜生伤人,主人之过,他被你的狗所伤,你岂能脱得了干系,还是速速认下,赔了过失就是。”
周虎已是平民百姓,当然不愿意在官家面前把事情闹大,遂问:“那……那草民得赔多少?”
县令又问原告:“你,想要他赔多少合适?”
原告一脸勉强,装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慢慢:“我这腿伤了得耽误不少事,不过看在他无心伤我的份上,就五十两吧。”
五十两……够寻常百姓一家几口活上好些年头。
周虎急了眼:“你……你这心也忒黑了些!”
“大人,草民家里养了不少鸡,如今草民伤了腿,喂不了鸡,鸡就下不了蛋,下不了蛋就生不了鸡,生不了鸡就没有蛋……”原告边边犯愁道,“这么算起来,草民亏的岂止五十两。”
周虎越发愤怒:“大人,他摆明是在讹人!”
原告理直气壮地挺起了腰杆,“县令老爷,草民的舅爷在州府一位大人家中做管家,这事儿大人要是不给的做主,的只好上宣州去找舅爷帮我讨个公道。”
县令皱了皱眉头,神色浮出些许担忧,好似也有些着急起来,不管不顾般地对周虎:“你还是速速赔了人家银,让此事作罢吧。”
周虎骇然:“大人,的哪儿有这么多银……”
原告瞥了瞥周虎,冷道:“你要是不肯赔,那挨上五十板也成。”
“你欺人太甚,老当捕头的时候,怎就没打死你!”
县令随后言道:“那你选,是要五十两银,还是五十板。”
周虎一拳垂在地上,又急又无奈,不得不咬牙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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