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三十四章 我是来帮你的(第1/2页)  我在江湖当大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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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庄主,会不会搞错了?”

    看着不远处那道熟悉的身影,白浩初微微皱了皱眉头。断水剑莫云城,他会是最后一个?不,应该不会!

    “元神境圆满的高手,这么年轻?!”根据沈康的判断,对方应该大约在四五十岁的年纪。不过这么年轻的元神境圆满,他还是第一次见,放到哪里都是坐镇一方的高手。

    往日里自己遇到的那些个高手,一个个看起来年轻,其实已经老的很了。功力到了一定程度,就有延缓衰老,滋养身区的功效。这些人更是却恨不得自己要多嫩有多嫩。

    可眼前这个年纪不大,却是完全不将外形放在心上,显得相当有个性。尤其是这股气质,邋遢中满是忧郁!

    不得不说,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天才在的。同样是习武练功,人家一年道“所以我才说,沈庄主是不是搞错了?”

    “我没有搞错,搞错的是你!”

    “我?”被沈康一句反问弄得摸不着头脑,我搞错了?难不成这莫云城真跟那些为君子一样,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不能吧,他们大内密探这些年业务展开的挺好的,应该不至于这么轻松就被糊弄才对!

    莫云城所在的莫家从小开始就对莫云城造势,名声自然显赫。等到二十岁一朝入元神,之前的造势一朝爆发,顷刻间便名震江湖。可以说大半个江湖的女侠们,都为之疯狂。

    只不过相对而言,白浩初更了解莫云城的品行,当年的莫云城温良恭俭,待人随和,全然没有大家族子弟的傲气。与他相交之人,更是感到如沐春风。

    最关键的是,之前莫云城手上甚至连鲜血都未曾沾染过。只是当初发生了一次巨变,未婚妻林千雪被人所害,是以莫云城在一怒之下一人一剑杀上敌门,斩尽仇寇。

    自此以后,莫云城便开始变得嫉恶如仇,甚至有传闻他喜好饮恶人之血。原本的翩翩公子,从此以后变得不修边幅,也变得越来越邋遢。

    为怕他性情大变,大内密探还专门派人紧盯了一段时间,而后更是经常搜寻他的信息。可到现在为止,在大内密探搜寻到的信息中,莫云城都未曾乱杀过好人。

    不是说被夏霜的鲜血影响的人都是性格偏激么,莫云城为何能控制住自己,难道大内密探的信息有误?不能吧?

    “白浩初,你可知道他身后背的玉棺是.......”

    “沈庄主有所不知,那是他的未婚妻。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极深。当年莫云城的未婚妻林千雪被人所害,之后莫云城便找人精心打造了这口玉棺,用以保存林千雪的尸身!”

    “自此以后,莫云城便日夜背着这口玉棺形影不离,所以他又有了一个背棺人的外号!”

    “而且之后莫云城还将随身佩剑折断,以此证明他的心中只有林千雪一人。说起来,这也是个可怜人!”

    “一个顶尖剑客,为了未婚妻竟然可以折断随身宝剑,如此说来,这倒还真是个痴情人!”慢慢向不远出的莫云城走去,沈康的脸上挂上了一层浅浅的笑容。

    只是当沈康靠近的时候,正在小心擦拭玉棺的莫云城一下拔出了身旁的断剑。双目之间,精光爆射。这一刻,其邋遢落魄的外在尽去,顶尖高手的风范展露无疑。

    “你是谁?”小心的看着慢慢靠近的沈康,莫云城心头猛然一惊。不知道为何,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竟给他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我是帮你的人!”

    “我不需要人帮!”见沈康依旧向前,莫云城手中断剑在身前一划。无形的气浪顺着断刃倾泻而出,在沈康的身前仿若掀起了他遮天蔽日的尘埃。

    只是,当剑气在靠近沈康脚下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风平浪静,好似什么都快没有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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