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悟剑(第1/2页)  血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人不贪无所成,人不狂枉少年。他所憧憬的江湖不该这样,他所生活的朝廷亦不该如此。

    现在的他只是一种单纯的奢望,奢望人都能过得好一些,这种奢望很不现实,却很受用。至少在他这个年纪还没必要去学会那些尔虞我诈,去探讨那些对错因果。

    宋卿云提着短刀,看着眼前的修罗地狱,试问“前辈想要干涉?”

    “与我何关,其实也与你无关,你想做便做,难不成你手长在我身上。”血衣人向后退开两步,示意自己不会插手。

    他一退,那些所剩的十数位有马无马的战士都泄了一口气,这与勇气无关。

    然后他们整顿好妆容,带正头盔,将残破的铠甲裹紧。殷红的血在破损的刀刃上无声流淌。

    “得胜!”

    “得胜!”

    ……

    十几人并行如林,向这边冲来。

    宋卿云也同时迎了上去。

    短刀虽短,灵活性却极好,他步履不快,尽显稳重。

    一士兵已经五十之身,驾着皮黑色白蹄的骏马,率先杀至。

    那人手持白杆银头的长矛,瞄准宋卿云要害,狠狠刺去。

    这一枪不快不慢,恰到好处。

    躲,已经晚了,那就试试自己的剑究竟到了什么程度。他以刀为剑,侧身避开这一枪,刀背在白色枪杆上滑动。

    那人还没反应过来,宋卿云已经到了,刀背顺势击打在他卧枪的手上,他手吃痛,脸上神情愕然,这也太快了一些。

    啪地一声脆响,是指头折断的声音。

    然后再也提枪不动,又猛见宋卿云化作黑影跃起,回首时他已经坐在自己背后。

    “再前进一步,我不会再留手。”

    他刀搁在那汉子脖子之间,随时都可以让对方死于非命,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再次以劫持的方式,来赢得这场胜利。

    “你们替我报仇,杀尽这群武林狗。”

    雪白的杆插在他心口,他不满,也舍不得,但他还是做了,没有什么事比军人的荣誉更大。

    死了?

    宋卿云痛苦地闭上眼睛,活着不好吗?非要鱼死网破才能罢休。他将那人眼睛闭上,轻声说了句“谢谢。”

    他是第一个以性命为代价,来证明人生中有很多东西比生命更可贵这一点的。

    就像心剑一样,有必要的坚持,才是修剑的根本,血衣人那一剑,看似风光霁月天下无双,其实则脱离了心剑的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心剑》。

    《心剑》第一式无向,并非无向,而是直指本心,无其他向。

    有心而发,坚持自我,方才能不被外向所干扰。

    宋卿云终于明白老头子为什么会把他毕生心血著成的《心剑》送予自己,这种认可本身比《心剑》这本秘籍更让宋卿云感到动容。

    他站在地狱之中,看着的却是阳春三月,云自轻柔风自闲。

    他提刀的手微微一转,把刃口朝向自己,然后他动,剑动,人剑共鸣。

    一时之间,以刀为剑的《心剑》第一式无向,再次出现于这场无边无际的杀戮之中。

    与血衣人不同,血衣人杀马碎肉,其状可怖。宋卿云剑如春风,让人迷醉。

    十几个战士在剑光中驻足,不再向前,非是不能,而是不想。

    这一剑明明可以将他们碎尸万段,他们却确定这一剑不会伤及自己。泰山在前,蝼蚁止步,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在对方拥有绝对压制力的时候还和你讲道理,这本身就是难得一遇的事情。

    这样还以为可以欺之以方便自成小人了,或许其他人可以,但他们不行,他们是战士,有着自己的骄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