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太大的问题。
问过了这些严肃而正统的问题,林恩也觉得接下来的行程应该是一帆风顺的,于是用德语向斯佩尔曼中尉询问说:“他的绰号叫‘长枪’,是因为他的射击技巧很出众?”
印第安向导安排了几名哨探在队伍前面很远探路警戒,加之距离边界线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马队中的人说话并不需要格外谨慎。中尉笑道:“哈,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他自己,印第安*都对自己的绰号引以为豪,除非它听起来就让人觉得笨拙滑稽。”
怀揣对这个时代各种事务的极大好奇,林恩用友善的英文措辞询问向导本人。
这个看起来并没有煞气的印第安人平静地说道:“我的第一次战斗,用长枪杀死了一个白人,一个成年男子,他当时正用那把枪驱赶戏弄我们的人,而那还是30年前的事情。后来我把他埋在了荒漠中,没人找到他的尸骨,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听了这样的陈述,林恩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些印第安人表面上已经逐渐适应了现在的角色,但对白人仍有着很深的成见,或许……帝国方面能够对他们许以丰厚的利益,从而利用他们建立起在美国的新情报网络。这个设想虽然有一定的可行性,然而林恩很认真地想了想,自己对情报工作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且抛开运气本身,自己的手段比起真正优秀的职业间谍来说实在太小儿科了。
“其实我第一次参加战斗,用的也是一支长枪,而且几乎丢掉了性命。”林恩与这位印第安向导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虽然那支长枪射击的速度太慢,但我还是用它练出了射击技巧。后来又用了一对短枪,嗯……如果让我自己选择绰号,叫‘双枪侠’不错!”
向导用他那还算流利的英语说:“双枪侠?我们部落里原先也有一位勇士叫‘双枪侠’,他用的就是你们德国制造的手枪,不过十多年前他就离开了,听说是去东部从事某种危险的营生。”
危险的营生,想必就是抢劫杀人一类,或许还加入了某个著名的黑帮。荧幕上那些手持汤姆森冲锋枪在街头火拼的黑帮枪手曾给林恩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甚至可以跟东方那些持双枪的土匪们媲美。这些心狠手辣的家伙可以为了利益不惜自相残杀,但林恩相信,他们的背景和关系可要比印第安人复杂多了。二战爆发前,在美的德裔移民以及同情支持第三帝国政权的美国人蠢蠢欲动,到头来却被美国政府和黑帮联手打压下去,这并不是说美国的黑帮有多么爱国,而是犹太金融家有足够的资本和实力让他们倾力出手。
正聊着这些,前方一骑飞奔而至,一个近似牛仔装束的印第安小伙子用生涩难懂的印第安语向他们的向导头领报告了些什么。
“美*队在隘口设了岗哨,有机枪和装甲车。”
对斯佩尔曼中尉和林恩转述情况时,“长枪”依旧一脸平静。
“我们带了两支改进型的rp54/2,200米有效射程,能够干掉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装甲车和绝大多数坦克。”斯佩尔曼故作淡定地说道,当然他也很清楚,开战必然会引来附近外围美军,就算自己这一队能够赶在更多美军抵达前进入墨西哥境内,那也会给后续人员带来难以想象的阻碍,甚至导致刚才那个用于人员接应的印第安村落遭美军发现和清除。
“除了那个隘口,附近还有其他路吧!”林恩用英语缓慢地问说。
“当然,只是时间更长,而且比较难走。”向导转过头,明摆着将决定权交给这些花了大价钱打动部落首领的德国白人。
林恩和斯佩尔曼还没表明态度,探路回来的年轻印第安骑手就又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向导的脸色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他沉思片刻,用英语说道:“我们的哨探发现另一条路上也有美军的警戒哨,人数虽然少,可一旦开枪,将会直接惊动隘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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