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 “伏都尸……传闻是从恶魔尸体上诞生出来的血裔魔物,智力低下,宛若野兽,喜欢在夜间活动,自愈能力相当强悍,甚至能掠夺其它生物的血肉弥补自身,完全成长起来的伏都尸,简直就是座肉山!”
方元默默回忆着来自黑夜眷族图鉴上的信息:“猪湾的这头伏都尸,明显更加狡猾!它每天只狩猎几个人,在这种人员流动密集的码头上,几乎没有丝毫异常……”
当然,伏都尸毕竟智慧不高,能有这样的狩猎意识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可不会专门区分本地人与外乡人。
这样做的下场,就是本地干活的帮派成员渐渐发现,他们的伙伴数目越来越少,在几次试探之后,终于发现了伏都尸的踪影。
可惜,对于他们而言,找到黑夜眷族的踪迹,只是代表灾难的开始。
“猪湾,能藏下伏都尸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呢?”
方元默默在集市上逛着,目光注视着诸多的阴影之地:“老屋、仓库、乃至地窖……都有着可能。”
实在是难以想象,在这个繁荣的码头上,竟然寄居着那样的头怪兽。
此时,它是否也躲在某个阴影当,贪婪地注视着猎场的食粮呢?
方元忽然个激灵。
‘实际上,区区头伏都尸,按照弗洛克这次带来的人手以及准备,完全可以应付……怕的还是各种突发情况……’
‘可惜……弗洛克没有听从我的建议,先将黑杰克等人尽数抓来审问,否则的话就轻松多了,至少可以获得些线索。’
对于弗洛克的顾忌,方元也略知二,黑市商人们虽然是老鼠与秃鹫样的角色,但这个群体却不容小觑。
作为普通人的黑暗面执掌,他们甚至与很多猎魔人分会都有着联系,为他们供应大量的资源。
身份地位越高,做事就越要讲究吃相。
比如这次,如果在行动过程发现什么蛛丝马迹,那弗洛克回去之后必然抄了胡林区所有黑市商人的老巢。
‘可惜……那时候就太迟了。’
方元摇摇头:‘如果能够单独行动的话,我更喜欢回去,先把黑杰克拖出来再说……’
以他的手段,要让对方说实话,还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嗯?”
就在这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个微弱的恶意从后方撞来。
“对不起!”
个抱着纸袋子的少女脚下个‘踉跄’,撞到了方元身上,赤红色的头发飘扬,夹杂着肥皂的香气。
她红着脸,似乎手足无措地欠了欠身,就想挤入人群。
‘原来我这样的人,也有桃花运么?’
方元嘴角噙着丝笑意,默默转入个拐角。
……
“哈哈……那个外乡人看就是肥羊,竟然在市集上漫无目的地乱转,不偷光他简直对不起自己!”
赤红色头发的少女跑进拐角,卸去伪装,下变得身材飞扬起来,转动着手上的个钱包:“明天的面包钱有着落了。”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拉链,旋即怔:“这么多?!不对劲!”
作为个自小就混迹在猪湾的金手指,当看到厚厚叠纸币的时候,她第个念头并不是发财了,而是有着巨大的危险!
“那样个小白脸,衣服饰品看起来也不怎么华丽,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莫非他是哪里的贵族?不!贵族老爷出行,身边肯定有着几个奴仆与侍女,那就是……”
“还有种可能,就是我本身很厉害!”方元从墙上跃而下:“小老鼠……你还想往哪里跑?”
“这……这个钱包只是我捡到的,正想回去交给先生呢!”
女盗贼尴尬地笑了笑,脸上飞起两朵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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