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花酒(下)(第1/2页)  穿越明朝去捉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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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青楼确实是个好地方,岳斌在很多狗血小说和明史都见过,在明朝青楼文化已经发展到了极致,《新都梅史》描述,“燕赵佳人,类美如玉,盖自古艳之。矧帝朝建县,于今为盛,而南人风致,又复袭染熏陶,其艳惊天下无宜。万历丁酉(二十五)到庚子(二十八)年间,其妖冶已极”。至于南京,则有更多的记载,如钱牧斋《金陵社夕诗序》云:“海宇承平,陪京佳丽,仕宦者夸为仙都,游谈者据为乐土。”

    而往往青楼则是才子们最能展示自己才华的地方,在明朝的大儒们几乎都去过青楼,而明朝的官员娶一个青楼女子当小妾并不是一种耻辱甚至是一种风雅。

    于是这就诞生了很多的故事,比如扬州瘦马,明末四大才女之类,但是很多人狗血小说里面都把青楼和勾栏混为一谈,那简直就是扯淡。

    青楼的女子那可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那要求极高的文学素养和才华,而且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得有钱。

    如果说现代社会经常流行一种人,这种人几乎是所有女人心中的目标,简单是说也就是高富帅。

    但是这种形态放在青楼门口,几乎也只能喝个酒听个曲儿,要是真想在进一步干点什么,估计那时白日做梦。

    能入的了当红头筹女子眼里的,最重要还是才气,那高富帅只不过是基础条件,一个暴发户在这个对读书人疯狂崇拜的社会里,简直连街边卖菜的都不如。

    而此时岳斌看着眼前高耸的古塔不由得感慨万分,眼前这座青楼也太壮观了吧,这座四层的古塔,特变的宽,更像是一个藏兵楼,但是此时借着夜色,塔上各种花灯和五颜六色的图案让周边的建筑顿时都矮了几分。

    巨大的牌匾上面写着会宾楼三个烫金的大字,而刚刚笑着跑过来打招呼的家伙长的真实异常的丑陋,跟眼前的美景简直一点儿都不搭边。

    万林风用手指盘了盘头发说道:“黄二公子,你这天天蹲在会宾楼可有一个月了啊,可否拔得头筹啊。”

    黄二晃着他的脑袋说道:“万林风,我什么时候拔过头筹,也不过是看着家里那位无聊出来散散心而已。我说过我安排了,你们赶紧跟着来好了。”

    而此时这个黄二竟然一点儿都没把岳斌当回事,原因很简答周围的人都是有功名和爵位自然穿着是锦衣,而岳斌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衫典型的一个落魄书生或者是书童。

    在明代想分辨出有没有身份地位从穿衣上就一目了然,就算是穿着锦衣也有高低之分,佩戴的饰品也有自己身份的限制,如果逾越了那可是有礼部官员严查的。

    而这个年代,没有功名和爵位就算是你富可敌国也不敢随便穿着锦衣上街,充其量在自己家内院穿着过过瘾也就算了。

    但是他这么一弄,司徒景明脸顿时阴了下来。

    “黄二,你老子是个伯爵你就了不起了是吧,竟然看不起岳先生,这可是我们的老大,你那两个钱赶紧收起来,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而此时的万林风眼色也阴了起来说道:“黄二,岳先生要是不高兴了,你以后也不用再圈子里面混了,滚回你的县城去。”

    黄二此时被骂楞了,这两位公子可是身价太高了,那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自己的父亲不过是县城的一个小小伯爵,而且没有任何的底蕴,他之所以没事儿就留在这个会宾楼,还不是为了给家族做一点贡献,要不然老头子怎么可能往他身上投这么多的钱呢。

    而再一看这个不起眼的青年,他顿时出了冷汗,马上迎上去了菊花般的笑脸,无比的灿烂,要不说人变脸非常的快的。

    “岳先生,本人黄泰,在家排行老二,圈里人叫我一声黄二,再下有眼不识泰山,能给机会,让我做个东,再下无比的荣幸。”

    要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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