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都在中国新疆和西藏境
内,其中在西段设立的,是七个民政检查站,而不是六个。远在一九五九年
十一月七日以前,中国就在这七个地点设有边防哨所,印度人连到都没到过。
印度发言人说:‘中国在西段设立的民政检查站是在拉达克境内’,这完全
是信口开河。”
照会指出,“印度政府说按照科lún坡建议,中印边界西段地区必须由双
方民政点管理,那完全是印度自己对科lún坡建议的片面解释。要想把这种解
释强加在中国身上是办不到的。中国政府把在实际控制线中国一边设立民政
检查站的决定,不仅通知了印度政府,同时也通知科lún坡会议国家,并且公
诸于世。中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和解行动产生了日益巨大的影响,科lún坡
与会国家热烈希望中印迅速开始谈判印度政府害怕这种影响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用歪曲和诬蔑中国的和解行动的办法来掩盖它不想谈判的实质,未免太
不体面了。”
照会最后说:“中国从一开始就欢迎科lún坡会议国家推进中印直接谈判、
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努力,中国不仅在口头上,而且用实际行动证明自
己在原则上接受了科lún坡建议。科lún坡会议国家一致赞赏中国所采取的一系
列主动措施,认为它们有助于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是对科lún坡会议的
积极响应。印度装作全盘接受科lún坡建议。但是它做了些什么呢?它一件积
极的事也没有做,相反。却加紧反华、扩军备战和dú化两国关系。究竟谁
真正抱有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诚意,准真正响应了科lún坡建议,这是有目共
睹的事实,绝不是印度政府所歪曲得了的。”
三.中国边防部队在中印边境内侧设立民政检查站
根据中国政府11 月21 日的声明和总参谋部11 月30 日下达的中共中央
关于设立民警检查站的部署方案,中国西藏、新疆边防部队在1963 年2 月
28 日全部完成边防部队后撤计划的同时,结合中印边境20 公里线内的实际
情况,完成了设立民政检查站的任务。在中印边境20 公里线内,共设立民政
检查站26 个。即东段16 个:位于西藏地区的勒、肖、曲拿、共那、陇、马
及墩、塔马顿、来果桥、甫伊、鲁霞、地东、得儿工、布宗、呷qiāng、察隅、
沙马;中段3 个:位于西藏地区的什布奇、波林、西兰塔;西段7 个:位于
新疆地区的神仙湾、天文点、温泉和西藏地区的空喀山口、尼雅格祖、库尔
那克堡、斯潘古尔。
各民政检查站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的派出侦察巡逻小分队,对山口、要
道、居民点等进行巡逻、观察和做群众工作。
1962 年12 月10 日,总参谋部下达了《关于民警检查站的若干规定》,
规定了民警检查站的具体任务。
1963 年3 月14 日,经总参谋部批准,将且坎、河尾滩、5909 (原“天
14 号”)改为20 公里以外的民政检查站。工作人员着民警服、佩带武器不
受民政检查站的限制。
同年9 月,总参谋部还批准了各民政检查站的警戒范围。
中国被迫进行自卫反击作战所取得的重大胜利,和坚持和平解决中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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