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任的。英国政府与旧中国基于不平等条约而产生的特权,现在已不复存在了。
因此,新中国与新的印度政府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要通过协商重新建立
起来,这是应该首先声明的一个原则”②。这一原则指明,印度政府沿袭英国
政府在西藏的特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已不复存在。
但印度政府却仍然无视中国在西藏的主权,于1953 年8 月向中国政府提
出其驻亚东和江孜一带的武装卫队要进行换防,同时提出印度驻锡金首府甘
托克的政治代表要来西藏“视察”驿站;后又就印度商队去西藏阿里地区经
商所携带的无线电收发报机被中国边防检查站封存一事,提出要与中国政府
进行jiāo涉。印方提出的这些事,涉及中国主权,中国政府在陆续答复印度政
府时表示,一、关于武装卫队,印度政府提出要派兵前来亚东、江孜换防一
事,中国政府认为,这不是一个普通问题,而是一个有关中国独立自主和领
土主权完整的问题,如果印度政府提出撤回这些武装卫队,作为解决中印在
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一个步骤,这是中国政府所欢迎的,若为换防,中
国政府不同意。二、关于视察驿站,中国政府表示,印驻锡金专员来藏应按
国际惯例持护照经中国政府签证来藏,中国方面自当给予应有的礼遇。由于
驿站问题尚待解决,这次来只能当作一种临时xìng措施,决不是旧例的沿用。
① 《当代中国外jiāo》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年版,第175 页。
② 《当代中国外jiāo》第175 页。
三、关于印度商队无线电收发报机被封存一事,按照中国的法令,印度商队
来西藏经商所自行携带的无线电收发报机本应没收,但为照顾中印两国关
系,中国边防检查站将其封存,在印度商队离境时发还。9 月2 日,印度政
府总理尼赫鲁致电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建议两国政府尽早就中印在中国西
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10 月15 日,周恩来总理复信尼赫鲁总理,同
意就中印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并建议于12 月在北京开始。
1953 年12 月31 日,印度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在北京与中国政府就中印两
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开始谈判。谈判的第一天,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
代表团时,首先提出了应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两国关系的准则,
并说明谈判的任务是“解决两国问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周恩来总
理说:“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就
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
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象中印这
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
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能拿出来谈”①。印度方面同意以周恩来总理提出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谈判的原则。
在谈判中,中方主要坚持两点:一、只谈判解决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
问题,不成熟的问题如边界问题留待以后再说,以便此次谈判容易达成协议,
中印关系能够向前发展;二、印度在西藏沿袭的各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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