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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一个重要渠道。为了回应这种需求,执政党提出了“三个代表”的理论,把企业家参政加以合法化。“三个代表”理论提出后,企业家阶层参政几乎成为一个潮流。有主动参政的,也有被邀请参政的。结果,从中央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政协系统)中,企业家代表的比重越来越大。当然,在“三个代表”理论下,也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名人,例如演艺人员,变成了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企业界人士的增多,加上本来比例就很高的官员,给外界一个非常特别的印象:一年一度的人大和政协“两会”成了官、商的大聚会。中国政治也给人一种“官商一体”的感觉。

    社会群体须有公平比例

    其他社会阶层比例增多,工人、农民的比例自然减少。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在工人、农民还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他们的利益得不到正常渠道的代表,无论社会正义还是政治社会稳定,都会失去社会基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更会成为问题。

    近年来,在“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下,政府各方面的政策开始向包括工人、农民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不过,因为这些社会群体缺乏有效的渠道参与政治或者政府决策,较之其他社会群体,其利益仍很难得到制度xìng的保障。增加工人、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在人大系统中的比例相当重要,这可为他们提供一个利益表达并影响政府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制度机制。这也应当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个方向。

    但是,也应当看到,工人或者农民的利益不见得一定要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才能表达。在人大代表构成中,达到或者保持各个社会群体的公平比例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这很可能只成为一个表象。人大系统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利益代表机构,让各个人大代表能够代表其所代表的社会成员的利益才是关键。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人大代表如何产生?他们是否有产生他们的选民?他们和选民之间的关系如何?选民如何向他们的代表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人大代表如何把选民的利益传达给政府,又如何保障政府能够解决选民要求解决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放在制度的构架内得到解决。

    更为重要的是,各社会群体在人大构成中的比例不应当成为政策的随机产物。政策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变化的,但如果政策一变,社会群体在人大构成中的比例也就跟着变,这并不是一种积极的信号。这种变化只表明人大代表制度还不成熟,或者还没有制度化。成熟的人大代表制度不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如何构造一种能够保障社会政治公平的人大代表制度,仍然是中国所面临的一项政治挑战。

    原刊于《联合早报》2006年8月15日

    政协改革与政治机构的协调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政协工作,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了会议。敏感的中国政治观察家已经对中国高层的这个举动产生了浓厚兴趣。政治局专门讨论政协工作的会议并不多见,在3月“两会”来临之前召开这样一次会议,更引起了外界对中国政治变迁的一些遐想。

    在中国政治系统中,人民政协的作用很独特。说其重要,因为它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民族各界人士等参与政治的最为重要的机制,是中国协商式民主的载体。说其不重要,是因为政协只有议论和讨论政治的权利,而没有投票权,即平常所说的“有口无手”,也就是说政协没有影响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

    改革开放以来,政协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80年代,胡耀邦提倡要和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政协的作用开始得到重视。90年代初以来,政协主席都由一名政治局常委来担任。政协也已经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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