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西垂。冒顿焦渴饥饿难耐,而目所能及的地方再没有河流出现,只能艰难地走下去了,他别无选择。
冒顿开始寻找牧户,只要能找到牧户,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大不了强夺,即使被人杀了,也总比渴死饿死来得痛快。
可是,冒顿所能望到的,只有连绵的山冈和无尽的草原。近处,草原上开满了红红黄黄白白蓝蓝的小花,软风荡过,花香扑鼻。而冒顿却丝毫没有欣赏他喜爱的草原美景的兴致,心里只有身在天涯孤独无助的苍凉。
冒顿想起了母亲。母亲辞世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今天这样思念母亲。他的胸中突然滚动起了热流,那热流翻腾了一阵,变作泪水涌了出来。如果母亲在世,他哪会受这般苦,又哪能被逼无奈亡命天涯呀,又哪能有家不能归呀。
冒顿正独自悲哀,前方不远处的一只动物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觉——那是一只彪悍的苍狼!
冒顿本能地停下了脚步,回头向来路望去。果然不出他的所料,不远处也有一只狼在偷偷向他靠近。接着,在左右都发现了狼在向自己运动。
冒顿立即明白了,看狼群的阵势,绝对不会是五只七只的小狼群,最少也在二十只以上。
这些年来,冒顿曾经认真研究过狼群,并从狼的狩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现在他非常明白,这支庞大的狼群最少也有三四天没有捕到猎物了,要不然,狼群绝不会将人和马作为捕猎对象。
也有可能是由于自己在拉着马前行,所以才让狼群确定为猎杀对象的。现在,狼群已经将他和他的马视为今天的晚餐了,要想从狼群的伏击圈里逃脱是绝对不可能的。
现在冒顿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一心只想着逃命要紧,在杀死王城哨兵以后,为何就不拿一把长刀带在身边呢?
眼下,自己惟一的武器便是母亲给他留下的径路短刀,用一把短刀与群狼格斗?冒顿悲哀地摇了摇头。
如果自己有弓箭在手,在野狼还没有给他造成直接威胁以前,他完全可以放倒它几只。如果自己有长刀在手,又何惧它几只野狼!
要有哪怕是一根木棍也好呀。冒顿悲哀地想。
真没想到呀,自己狩猎这么多年,今天却被狼群打了伏击。现在,即使他的大红在身边,也不可能逃出狼为他设置的包围圈了。
狼群的包围圈正在快速缩小,身影在草丛中隐现。冒顿粗略数了一下,共有二十多只,好大的一群狼!
冒顿向四野观望,这里只有波浪起伏的草原,从任何一个方向都望不到尽头。
这里的植物是草,再高也不过二三尺,不但没有高大的可以攀爬的乔木,连灌木丛都没有!冒顿的心里不由的滚过一阵悲凉,感到彻底失望了。
冒顿环顾了一下狼群,机灵一动,看来只有舍弃这匹马来分散野狼的注意力了。
但如果那样做,自己将失去惟一的脚力,要想从狼群里逃脱,更加不可能,自己不但跑不过野狼,在自己奔跑的筋疲力尽的时候,连反击的力气都会没有了。
冒顿立即决定,自己不能跑,只有和狼群拼个你死我活了。
然而,不舍弃马行吗?自己能与马一起全身而退吗?显然不能。如果是自己的大红,自己的手中又持着长刀,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可现在,这匹老马连奔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加上没有马鞍,自己骑上马背后也使不出力气来,还是算了。
冒顿拿定了主意便不再犹豫,快速脱掉了马笼头,在马屁股上猛抽了一下,嘴里喊道:“凭你的力气逃命去吧!”
那匹马自然也明白自己已经身处险境,放开四蹄跑了起来。
冒顿看到,几条狼迅速飞向了他的马,一条狼敏捷地腾空跃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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