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李子明和这帮家丁这副样子,陈月华摇了摇头,这哪里是侯府少爷的样子啊,这分明就是个土匪!
自己还真是有些后悔答应他这么做了,这是要把李家门风给败光的节奏啊
而小妮子则是有些没心没肺,觉得李子明很干脆利落,像她们草原儿女,并且对于李子明为他报仇而搞出这么大的动静而十分欣喜,有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感觉。
这时候有个长得有些眼熟的人过来献策,言语中有些忐忑:“少爷,我们是不是得搬张椅子啊?您往那一坐,气势不就上来了吗?”
李子明眼前一亮:好想法,这小子很上路子啊,值得好好地栽培一下。
“你的想法很好,以后就跟少爷我混吧。你叫什么名字,我看你有些眼熟。”李子明对他很是满意。
那名男子大喜,慌忙下跪道谢:“多谢少爷栽培,小的方谐,方管家就是家父。”
李子明亲自把他扶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干,以后你的成就不会比你爹低的。”
他想了一下,这小子很明显是个人才啊,办事靠谱,比他那个迷迷糊糊地爹要好上许多,这名字起的也好,方谐方谐,果然有几分邪气嘛!
不像他爹,叫个方正直,满脑子的不正直。
听到了少爷对自己大加赞赏,他的胆子也大了许多,把心里的一些别的想法也说了出来。
“少爷,我觉着我们还得带上几辆牛车马车,若是遇上了贵重的物品不能搬回来只能砸掉岂不可惜?”
李子明眼神中的喜色更浓,人才啊!什么是人才,这就是了,办事考虑的很好嘛,很值得培养成为自己的心腹啊!
“好就按你说的办,”然后经过方谐这么一提醒,就觉得自己在气势上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啊!
比如,先把春兰秋菊四个丫鬟带着,就算让她们啥都不干,往自己身后一站也能助长我方的气焰——呸,气势啊!
然后得配上一身骚包一点的衣服,自己身上这件月白色的看起来太过于儒雅了,得换一身大红色的,看着多么霸气——多么与众不同。
嗯,再让手下喊一些什么文成武德,千秋万载啊,不行,千秋万载喊了是要掉脑袋的,更何况一身红袍,手下喊这些话的例子怎么这么熟悉呢?
“小方啊,你去给我从我衣柜里取一件大红色披风,最好是那种特别霸气的,你懂我的意思吧”
只见方谐眼前一亮,只觉遇上了知音,还是少爷懂我,自己遇到少爷这简直是如鱼儿遇到了水啊,终于可以一展所长了!
不一会儿,小方就给李子明取出来了一件颜色相当骚包的大红色披风,你还别说,李子明穿上去还真有一种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
而且这小子的上道程度远超李子明想象,他居然贴心到还给李子明拿了一把极为精致的宝剑!
剑鞘上雕饰着宝石,在阳光下光彩夺目,一打开剑便有一道寒光袭来。
“好剑!”
“小方啊,干得漂亮!你这事做的很完美,我决定了,我要将你提拔为我身前第一护卫!”
方谐大喜,刚要跪谢就被李子明托住了,他摆了摆手。
“咱们名义上是主仆,但这些都是虚的,我现在把你当好朋友看,你也不要轻贱了自己,唤我一声明哥便是了,以后这些虚礼就不用再行了!”
方谐深深一躬,李子明本想拦着,但是方谐却坚决的施了下去:“我这一躬不是给少爷施礼的,而是给知音,给明哥施的一礼!”
“好兄弟。”
“哈哈哈哈。”传来了两人爽朗的笑声,有时候,男人的友谊来的就是这么简单————或许可以解释为臭味相投,但是两人确实是觉得遇上了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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