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明朝税赋制度(第1/12页)  明末命运之抉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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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末三饷向来被评价为亡国之举,这已经是所有人的共识。

    简单的看,万历初年张居正主持朝政时候,是明帝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代,当时户部太仓库岁收入四百万两白银,号称国库充溢。而到崇祯年间,三饷加派多达每年近两千万两白银,可想可知耗尽国力。

    然而,明政府不是不知道加派的危害,只是确有迫不得已的地方。

    《明史食货志》记载:

    御史赫晋亦言:“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七百三十余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疏语虽切直,而时事危急,不能从也。

    明末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不绝,帝国财政入不敷出,无力筹备军饷组建军队,又不能任蛮夷、流寇国家而置之不理,于是不得不征收巨额赋税,却又将良善百姓逼上造反之路。为御敌入侵而加派,因加派而逼民为寇,要荡寇又得加派,于是恶性循环,乃至亡国。

    但明末这种加派和平乱两难的局面,究竟应该怎样妥善解决呢?

    对此,孟森先生说:夫古礼家之说,年不顺成,天地祖宗可以杀礼,社稷神诋可以变置。古者神权最重,而救国只有夺典礼,而不闻可以剥民生。卧薪尝胆,乃有国者自处于极苦,与军民同其生活,自能尽全国之人力物力以度此难关。

    孟森先生的这种意见代表了传统史观的看法,虽然合情,却未必合理。

    明帝国户部正常岁收入不过四、五百万两白银,皇帝个人收入金花银不过一百万两白银,在支出京师宫廷日常开销、武将薪酬等等必要费用后,只要节省,就能解决辽东边防所需每年上千万两白银的问题吗?

    显而易见,三饷深深的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但在明末时期赋税最重的是在长江三角洲一代,为什么期赋税最重的地区没有造反起义呢?

    仔细想来,其实关于三饷以及相关的明代财政税收我们还有很多问题没搞清楚。三饷究竟占到明帝国田赋总收入的多少?三饷摊入田赋的是多少?三饷怎样分配给各个地区?明代真实的财政总收入是多少,明末军事费用的总支出是多少?明帝国的财政结构是怎样的?

    了解这些以后,我们才能做出判断:明末三饷是否过分重到民众不可接受?明帝国是否能够在不征收三饷的情况下打赢国外国内战争?

    三饷的计算

    辽饷,征收于万历四十六年辽东战争,总共为一千零二十九万九千六百零二两。《明史食货志》记载:“户部尚书李汝华乃援征倭、播例,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定额。”崇祯四年,“乃于九厘之亩复征三厘,共增赋税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

    剿饷,征收于崇祯十年,共二百八十万两。《明史》记载:主要来源于“因粮”(亩输六合,石折银八钱,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溢地”(岁得银四十万六千有奇)、“事例”、“驿递”(前此邮驿裁省之银,以二十万充饷)。

    剿饷,征收于崇祯十二年结束。

    练饷,征收于崇祯十二年。合计七百三十余万两。《明史》记载:主要包括田赋(大江南北地狭粮重,乃照地亩,每亩加一分,共四百八十一万一千八百余两)。以及赋役(七十万)、兵部所裁站银(五十万)、关税(二十万)、盐课(四十万)、契税(二十四万)、账罚(二十万)、典税(三万)、公费节约(一万),杂税合之二百七十八万。

    三饷同时征收时加起来大概有二千一百万两白银。

    我们主要讨论的加派中最大的项目——田赋。

    明政府采用的是万历六年会计录所额定的田亩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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