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比赛就快要开始了,草原人民管它叫“博克”,也就是摔跤的意思。这是一场荷尔蒙爆炸,充满勇气与力量的竞技盛会。
每每举行那达慕大会,博克都是压轴登场的项目。因为选手间激烈的贴身搏杀和奋力角逐能给人带来强烈的感官刺激,往往是人气最高、最万众瞩目的比赛。
况且在草原部落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三岁幼童,都有练习博克的优秀传统。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相互切磋,锻炼技艺,用博克这一古老久远的运动方式体现自己的男子气魄。
此时的海力布已经褪去了前两项比赛的骑射服,换上了专为参加博克比赛所制的服装“卓得戈”。
“卓得戈”是自博克诞生以来便一同流传下来的传统服饰,用油光锃亮的纯黑牛皮裁剪而成的短袖皮衣完美贴合着海力布健壮的身躯,肌肉纹理清晰地手臂裸露在外,呈现出雕塑般的古铜色。数排金光闪闪的巨大铆钉镶嵌在坎肩的表面,衬得这场成人庆典的主人公英气逼人。
而脖子上佩戴的金属项圈,上面挂满了五色的彩绸,更彰显了海力布不俗的实力,因为只有获胜次数越多的搏克选手,才有资格佩戴更多的彩绸。
再看海力布腰间围着“红、蓝、黄”三色绸缎做成的腰带,搭配绣有祥云图案的宽大布裤被马靴紧紧包裹着。马靴上展翅翱翔的雄鹰图案栩栩如生,这是哈沁夫人熬了好几个夜晚赶制出来的。
这一身华丽的盛装已然无比夺目,让海力布自然而然的成为全场的焦点。但更吸引人眼球的,其实是海力布额头边束扎着的一缕发髻。
虽然这缕发髻只有小指粗细,长度不过垂肩,但它的意义远比任何浮夸亮眼的装饰来得更为重要。
不知何时,在乌珠穆沁草原的所有搏克选手间,形成了这样一个不成文的约定,每个人都会在发间留有用各色彩绸编织的一缕发髻,象征着博克手的无上荣耀,而在比赛中落败的一方,则要被胜者用匕首割去发髻,以示臣服。
而海力布自打他开始留这缕发髻后,就从来没有被人割去过!
无论是年龄相仿的伙伴好友,还是年纪相长,高大魁梧的职业搏克手,都未曾在正式比赛中从海力布身上求得一胜。
虽然从未走出过部落,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格斗技巧。但“没人能赢得海力布发髻”的传言却早已悄然在整个草原部落间不胫而走。
此时在场边等待的搏克手们,都是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顶尖高手。他们盯着海力布那缕裹着纯白丝绸,用特殊技法编织而成的发髻,觊觎多时。
每个人都希望在今天这样一场规模宏大的盛会里,用击败海力布的方式,让自己一鸣惊人,声名远扬。
这其中就包括刚才蒙克身边那位身形恐怖的巨人,巴尔斯。
巴尔斯是大王子蒙克最信任的贴身随从。从孩提时代起,二人就是成日厮混在一起的玩伴。巴尔斯对于蒙克忠心耿耿,唯命是从。而每当蒙克有要事需要托付于人,只有交给巴尔斯去操办他才放心。
而巴尔斯今天的任务,便是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海力布获得博克冠军,从而让蒙克能在弟弟的成人庆典上好好羞辱他一番。
巴尔斯和一众博克选手站在一起,须发皆被剃光的他,天灵盖上一条粗壮的发髻十分惹眼,而身高近2米的他在人群中更是显得鹤立鸡群。从眉角到颧骨一道贯穿左眼的伤疤让他的面目看起来十分凶悍,而他“卓得戈”的周身竟打着无数“鬼头骷髅”铆钉,穿在身上越发让人觉得狰狞无比。
“大王子,比赛还没开始吗?”巴尔斯喘着粗气,显然有些急不可耐。
“稍安勿躁,巴尔斯,等会可别让我失望哦。”蒙克拍拍他的肩膀,斜眼看着不远处正在热身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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