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五个故事《回忆》(第2/4页)  人性小故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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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0月深秋的寒风,手脚四肢冻的冰凉,我却不以为然,因为心的寒冷远远超过一切。

    绝望,就是这种感觉,和恋爱刚好相反,天崩地塌,万物皆毁。被你抛弃,也觉得被生活彻底抛弃了。这辈子都搞不懂一旦爱人选择不再回头该有多么冷血,你是怎么做到的?隐约中望见宿舍楼大门里出来一位短发女孩,是她的舍友,手里举着一只大箱子,递给我,眼中泛着同情的泪花。

    箱子里装着这半年多我送给她的礼物,还有给她的日用品,吹风机,随身听,雨伞应有尽有。在绝望边缘正要转身离开之际,舍友开窗大喊我的名字,原来她同意见我最后一面。

    “如果不舍得,先分开几个月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翘起腿,眼睛盯着手中的书,都不想多看我一眼。

    “既然分开,还怎么再在一起,我走了。”

    临出门之前,我再一次的说出了那三个字,最后一次!

    一个人抱着一大堆东西,坐在公交车上随着颠簸晃动,如同行尸走肉。我把她宠坏了,把她宠走了。耳朵里华健的歌再次响起——总觉得等待不能太长,任时光流转它没有答案,你我缓缓缓缓变淡,分手也许是种体谅。

    他?是我的初恋。

    的确,曾被他的各种雕虫小技所吸引,但我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男人。

    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他,起初只想做个笔友。据说他给我来了一封信,为什么是据说?因为我根本没收到,但本人不相信征兆,只要我想要没人拦得住。让我确定彼此关系的是那张漫画,第一眼看去纸上二次元妹子还真像我,听说这小子很会打篮球,有一个拉风的男友不是什么坏事,对吧。

    第一次见他,浓眉大眼,头发被风轻轻撩拨于眉宇之间,皮肤白白的干净男孩儿。还等什么?不管我是否真的喜欢,但不能轻易落在别人手里。我承认那一刻很害羞,却按奈不住心里的主动出击,他的回答是满意,于是我的手被牵起。

    虽然没有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那么夸张,可我们一南一北实在是太远了,如果没有大事我是不会去他们学校的,在寝室里舒舒服服的躺着该有多好。

    他请我吃饭,看电影,见朋友,还算是个大方的男生,只是经济实力。。。又不是要结婚,无所谓的先处着吧。酒席间我尽量保持微笑,给他撑足了场面,他几位哥们似乎对我很垂涎呢,大概是那天我把自己打扮的太可爱了吧,唯独不喜欢其中一位女生,没我好看,也没个好脸色,自此再也不会参加这种聚会了。

    在热恋的时候,突然收到了100朵玫瑰花,说实在的,我并不在乎什么鲜花礼物,那东西又不能当钱用,但看见室友们羡慕到酸掉牙,让我优越感倍增,要好好抓住他,他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碰。

    我的朋友不多,暑假真的好无聊,懒得逛街,懒得学习,干脆打电话给他好了,免得那个臭脸的女人趁着假期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听到他对我如痴如醉的声音,就放心了。开学前夕,家里来了客人,送了一些本地的烤火腿,干脆做个顺水人情吧。

    这天,汀把自己的cd机拿给我听,他自己换回磁带机,可为什么没有一点感动呢?似乎身为男友照顾自己的爱人都是应该的吧,他推荐华健的歌曲让我产生了反感,那张碟子仍在床下,直到分手也没有再碰过。

    他总会借宿在隔壁楼男生寝室里,那个寝室有一位高个子帅小伙,还是我的老乡呢,果然,生活并不会一直平淡,至少有一个人离我很近。

    一个晚自习,老乡也在公共自习室看书,我走上前坐在他身边。老乡见老乡并没有两眼泪汪汪,取而代之的是开怀大笑。这家伙是个坏坏的男孩儿,对,就是我喜欢的那种令人神魂颠倒的感觉。

    明明夏天还未过去,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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