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墨来到屋外,虽然算日子已经入夏,但由于在北方,又是被大山环绕,这里并不是很热。太阳是暖洋洋的,风还是很清凉,夹杂着一丝花香,很惬意的感觉。
“啊!舒服,真想永远留在这里。可是这个世界还很大呢。”他大口地呼吸着空气,赞叹不已。
“鹰之眼。”模仿格莱迪卡的招式,他借用镰刀的灵魂力放出了光球,从上向下在上帝视角俯瞰武馆。
“好棒的景色!没时间欣赏了,该办正事。”他警告自己,“看来莫青说的是真的,都没看见莫大叔和莫兰。唐德和新生们在一起,瞧他那比划来比划去的应该是在吹牛。老生们呢,我得找我的送枪老哥。”
迟墨四下张望着,寻找着那个借给他长枪的青年,他的特征还是很明显。
“较高的个子,魁梧的身材,最显著的就是那按理说天生的短白发。讲道理这里不应该又染发这种东西的。阿哈!我找到你了。”
白头发很显眼,那个人正扛着一捆竹竿向一个仓库走去,脚步轻快,显得很轻松的样子。
收起鹰之眼,迟墨向那个地方敢去。
“这位兄弟。”迟墨叫住正在往仓库里丢竹子的白发青年。
“哎!谁啊。呦!是你啊!圣神在上,少年你可真是厉害,狼口救美,可以啊!找我有什么事?”青年倒是痛快。
“先得问清兄弟大名,兄弟的那把长枪可算是救我一命。”
“我叫段空,那把长枪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我之前可没少赚。圣神在上,你凭借那把破枪能打得赢大姐,还能狼口逃生,可真是厉害!”
“侥幸而已,不过大姐那边我可是输了。”
“你不懂,没被大姐按在地上打,你就算赢了。况且我听李毅那子说你连魂具都没有呢,要不然我就得叫你大人了。怪难受的。”
“别,就算有我也消受不起。”
“哈哈!其实我根本不会叫的,老子可不会大人大人地成天乱喊。”
两个人一起会意地笑了。
“段大哥,我还有一事想问你。”
“但说无妨。”
“莫凯你还记得不。”
“凯哥啊!记得啊!那可是一块训练的兄弟,一起偷过酒,干过不少事情呢。不过这子两年前一起去了邦都,就是群岛联邦的首都。听说是拿了好魂具,被不知道什么人选走了。唉!两年没见了。圣神在上,你不回来看看兄弟,也得回来看看你的青青吧。”
“青青?莫青?”
“是啊!这里还有几个带青的姑娘。”
“他喜欢莫青?难道不是兄妹吗?”
“唉!要不是有这么层关系,两个人早就好上了。每次喝完酒,他都一直说这件事呢。其实我觉得没什么,又不是亲兄妹。”
“呃。没想到啊。”迟墨挠挠头,继续问道,“他真的被选走了吗?”
“大叔和唐德都这么说。两年前我们去那里,5、6个人吧,也就他得个魂具,我们没有。也难怪,他天赋那么好,武艺又不错,而且力气特别大。”他叹口气,“倒是那年也奇怪。我们落选了,本想早早回来,但是莫大叔一直拖着,不知道和唐德在搞什么。哦唐德当时负责记录魂具,是学院那边派来的。然后回的时候也没让我们骑马,反而和来时一样步行。好多天才回去。你要知道,骑那种魂马多新鲜,听前几批人都是那样回来的。”
“魂马?”一个新的名词出现。
“你居然不知道?我还以为。算了,给你说说。就是在魂石里面用一种奇特的法印封存一匹马的灵魂,然后向里面输入法印,就能召唤出一匹马出来。那马听话,不用喂,也不会有臭味,是种新玩意呢。从邦都租一头,能骑一半路就消散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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